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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种植土采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11-06 / :5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公司承担“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种植土采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公司刘圣,联系电话:1861010537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克拉玛依市金龙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69-1405
联系人:关宁
电话:1399950708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4号楼1805
联系人:刘圣
联系电话:18610105378
电子信箱:45908296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种植土采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