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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奇台农场108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10-23 / :6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9月,受昌吉州家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第六师奇台农场108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index.html。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工;联系电话:0991-333388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当地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将电子邮件发送至285477985@qq.com邮箱即可。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991-333388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

  第六师奇台农场108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昌吉州家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