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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10-10 / :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月,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我管委会”)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年)》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现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年)

  2、规划范围

  哈密工业园区由广东工业加工区和重工业加工区两部分组成。到2025年,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应控制在43.5 km2以内。其中,广东工业加工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1.0km2,重工业加工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2.5km2。广东工业加工区用地范围:老312 国道以北,新312 国道以南,303 省道东西两侧,东到红星渠,西到303 省道以西4.5 公里以内的区域。重工业加工区的建设用地范围:鲁能煤电化基地以南,东到235省道,西到235 省道以西6.4 公里处。

  3、产业定位

  规划广东工业加工区以轻工业发展为主,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综合物流业、整合石材企业优化升级,向规模化发展,并逐步向骆驼圈子加工区发展。规划重工业加工区以哈密鲁能煤电化基地建设项目为龙头的煤电产业和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压延等金属材料制造业、非金属资源深加工,建材、仓储、物流等产业,适度发展煤化工、盐化工。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园区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已完成,基本满足入驻企业发展需求。

  (1)集中供热情况

  A区建成范围内已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的热源来源于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工业加工区的供热锅炉房。B区未新建集中供热设施,大多数企业冬季不生产,少数企业主要由各企业利用生产余热进行供热。

  (2)污水处理情况

  A区:现状污水处理依托哈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深度处理后的出水,目前用于南湖中工业园和哈密市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用水及绿化用水等。

  B区:现状污水处理由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综合利用。

  (3)固废处置情况

  ①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车辆统一收集运至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②哈密工业园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粉煤灰以及各类加工废料、建筑废弃物等。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预处理,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依托哈密市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处置。

  ③园区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园区已实施部分存在的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

  (1)哈密工业园区中A区西南角与哈密市二水厂地下水源地保护范围有部分重叠,且重叠部分范围及周边区域用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待规划完全实施后将会对水源地产生很大影响。

  (2)规划确定的产业规模偏大,而实际发展较滞后。规划中确定的广东工业加工区两片农副产品加工区,现状仅实施建设了S303线东侧区域,而S303线西侧规划的农副产品加工区现状多为风电装备、装备制造等企业;规划确定的广东工业加工区两片仓储物流区,也仅实施建设了北部区域,规划确定的产业规模偏大,现状实施建设规模比规划小。

  (3)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尚存不足,尚有部分企业未落实“三同时”验收制度;园区大多数已经办理环评手续并获得环评批复手续,但是仍有个别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正在补做环评,且现有入区企业“三同时”验收执行率较低。

  四、已实施部分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与调整建议

  (1)建议园区对规划进行修编,将哈密工业园区A区西南角的哈密市二水厂地下水源地范围调出规划范围,并设置隔离带。针对部分企业的选址与规划的功能布局不符,建议园区在修编时调整功能布局图。

  (2)制定用地调整计划,合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

  对于新进项目,通过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严把准入关,提高供地门槛。坚持供地量与投入产出、科技含量、财政贡献和投资强度等指标挂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已供土地,通过调查研究,对土地综合利用率偏低的企业,与园区工业用地布局不一致区域,采用土地置换、空间置换、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土地的布局调整和高效利用。

  (3)强化环境管理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时工业园区应完善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

  五、跟踪评价结论

  对照园区规划、原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察、公众调查、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控制措施、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分析与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跟踪评价认为哈密工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对工业园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哈密工业园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总体规划、原规划环评相比有一定的滞后;工业用地成片布置;用地布局总体符合规划用地布局;入园项目基本满足园区的规划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园区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

  建议园区对规划进行修编,将哈密工业园区A区西南角的哈密市二水厂地下水源地范围调出规划范围,并设置隔离带;调整功能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布局和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加强环境管理。

  六、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8299366553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91-4182190;传真:0991-3857017

  电子邮箱:1284831326@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园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园区规划实施以来当地经济发展状况;

  (2)园区规划实施以来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被调查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4)对开发区管委会和环评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5)其他。

  公众可以到园区管委会、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到园区管委会、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咨询。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22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