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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填埋场一期B、C单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9-10-10 / :5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925日,受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填埋场一期B、C单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要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填埋场一期B、C单元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填埋场一期A单元南侧的预留用地上。

  3、项目概况:本项目稳定固化和安全填埋处置能力2.2万t/a,日处置能力73吨/天,有效库容31.7万m3,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彦军

  联系电话:133990096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庵彧

  联系电话:18610579950

  邮箱:41768847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