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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种植土采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9-24 / :5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9月12日,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公司和新疆正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需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粉煤灰和炉渣固体废弃物回填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2公里种植土采坑治理项目,经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分局划定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东南部2公里采坑为本次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范围。本次圈定基本以采坑边缘为界适当外扩至原始地形区,故本次圈定治理区范围为:东经85°02′31.30″~85°03′49.76″,北纬45°30′56.38″~45°31′32.80″,由4个拐点组成,面积为71.716万平方米,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69-1405

  联 系 人:关宁

  联系电话:13999507088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4号楼18层1805

  联 系 人:刘圣

  联系电话:18610105378

  电子邮箱:459082969@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向公示指定地址或邮箱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天圣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