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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红石矿业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物法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9-11 / :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哈密红石矿业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物法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9年8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哈密红石矿业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物法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彭晓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7663151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体育健身休闲园8号中福5号楼508、509、510、511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蒋涛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699358559

  评价单位邮箱:469703704@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五堡乡境内,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问卷调查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哈密红石矿业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物法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哈密红石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