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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乌鲁木齐市智具小镇(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9-06-25 / :5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3月26日,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乌鲁木齐市智具小镇(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的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新疆乌鲁木齐市智具小镇(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2、规划范围
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绕城高速米东路出口处外侧,西至现状固废道路,东至规划燕东二路,南至规划城市道路即东三环500米生态廊道控制线,北至现状截洪沟,总用地474.44公顷(7116.6亩)。
3、发展定位
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西亚、欧洲的家居产业战略基地,打造绿色、智慧、低碳、环保的全产业链智慧家居产业园,构建“生产、集货、建园、营销、职住、服务”为一体的智具小镇。
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双心,一带、双轴、四片区”的整体结构。
(1)一核:围绕中心广场,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为核心规划形成的园区综合服务核;
(2)双心:即宜居住区的生活服务中心和园区入口处的生产服务中心;
(3)一带:串联龙头山、燕东山、燕中山三山,以休闲绿化为主体功能的公共活力带;
(4)双轴:指沿燕新大道规划形成的园区主要发展功能轴和沿燕中大道形成的园区门户景观形象轴;
(5)四片区:家具工厂区、仓储展销区、综合服务区以及生态休闲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园区现状以未利用土地(荒漠草场)为主。在规划区的开发过程中,必须按照开发时序进行植被修复,对未开发地块原有生态模式尽量不扰动。随着园区的开发建设,以工业用地为主要用地类型,同时人工引进了一些自然组分,并重新进行了生态景观设计(包括道路绿化、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园区的生态系统也有可能在人类活动干扰下,转变为由人类活动主导的、可人工调控的人工生态系统,在新的能量和物质基础上使园区内土地格局达到新的稳态和平衡。
因土地使用功能的变化,也将带来规划区植被的改变。随着园区的发展,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规划区内占地面积内的所有植被将被逐渐去除,使地面原有的植被遭到破坏,导致植物生物量发生损失。规划实施前后,未利用地全部变为建设用地。随着园区建设的完成,除被永久占用土地上的植被永久破坏外,其他将通过人工绿化措施的实施使植被得到恢复,成为经过改造的优于自然植被的人工植被,生物量将得到一定的补偿。人工绿地是不易持续且不易自然成活的,一旦缺水时灌溉不上水,其存活率将大大降低,因此,应注意加强人工绿地的养护。
规划区域野生动物分布较少,主要为伴人种的小型野生动物。鸟类主要有麻雀、喜鹊、乌鸦等;啮齿动物主要有跳鼠;爬行动物主要有荒漠麻蜥,快步麻蜥、密点麻蜥等。评价区内未见国家及自治区保护动物活动栖息,无需特殊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分布。规划建设过程中将对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体上来说将产生有害影响,但从整个地区来说影响不大。
园区开发建设前地势开阔平坦,规划实施后以工业建筑、办公生活设施景观为主导,各种建筑将相继建起;至规划远期结束,园区部分荒漠草场生态景观丧失,绿地景观和公园景观面积增大,远远优于原有的生态景观。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园区规划方案的污染源分析,园区的污废水经企业内部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接管进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通过尾水管道排入市水务局建设的总排水管道,输往甘泉堡开发区,作为工业用水和园区绿化用水;剩余部分通过甘泉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退水管道排入北部荒漠,用于荒漠绿化,不排入周边水体,因此园区排水对周边地表水功能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正常情况下,规划区内各建设项目废水将通过防渗管道汇集到总排放口外排,污水管道接管至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一般不会进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各建构筑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区内的各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应按照GB16889和GB18598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周围地面及池底采取防渗措施。在正常情况下,规划区的废污水均将得到有效处置,规划区的运营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规划区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产业园内家具工厂区企业产生的粉尘、VOCS、甲苯、二甲苯及仓储物流区粉尘。经过预测,园区开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但是不会改变规划区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4、声环境影响
园区噪声来源有园区内的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工业噪声和园区内的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等。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本次规划带来的噪声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园区规划中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处理,在园区内建设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各企业、管理服务区及居住区的生活垃圾。
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的企业自行处置。进入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统一送至米东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填埋场处理。通过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状况良好,排放率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园区内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油漆桶等。
园区内不设危废处理中心,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区内企业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域属于荒漠生态系统,区内植被覆盖度极低。园区各个项目建设期间地面设施将造成植被破坏;本次环评提出拟建交通道路和工业场地在具体选线选址时尽可能绕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减少项目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临时占地的面积,规范施工道路,减少建设期对地面的扰动。
园区内的道路建设对动物迁徙形成一定隔离,影响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对野生动物的生境造成影响;园区开发后地表植被类型及盖度发生变化,可能减少这些野生动物的食物来源。
环评建议在园区开发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并尽量恢复植被覆盖度,保证野生动物有充足的食物来源,同时在进行园区建设过程中应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滥捕乱猎等现象的发生。
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主导风向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堆场、混凝土搅拌场应远离敏感目标。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期间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缩小粉尘影响范围。
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水和养护用水,含泥沙,水量较小,建议设泥沙沉淀池,沉清后可再利用于施工道路洒水等。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避免长期夜间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区垃圾堆放点、临时厕所全部拆除并进行消毒。对所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活动区进行检查;将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移至弃渣场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3、运行期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污染物废气的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VOCs防治措施。家具制造企业在选择VOCs防治技术时,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防治技术。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内企业尤其是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各粉尘排放点需安装高效除尘器。
规划范围内未规划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区内废污水依托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盛达西路以西、北园北路以南、北园南路以北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通过尾水管道排入市水务局建设的总排水管道,输往甘泉堡开发区,作为工业用水和园区绿化用水;剩余部分通过甘泉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退水管道排入北部荒漠,用于荒漠绿化。
严格管理区内各企业的取、用水制度,禁止开采地下水作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水源。禁止企业私自打井,严防企业通过渗井向地下偷排各种废水。要求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内企业应结合项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对可能造成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论证,并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原则来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区、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足够的防渗措施。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要加强管理,对其临时堆场应分别按照相关标准采取防风、防晒、防渗、防雨等措施,杜绝有毒有害污染物进入地下水。
入园企业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在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加快园区与园区周边地区之间生态屏障林的建设,以减轻园区对周边地区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处理。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园区内各企业应建设规范的临时固废储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尤其是木质家具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木材及边角料。园区内不设危废处理中心,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企业内需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要求进行暂存。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等对园区规划的实施没有形成明显的制约,园区规划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延伸了相关产业链,因此园区选址及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合理。本次规划的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在其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特别是对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规划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综合整治与环境保护措施,采纳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次规划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者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
2.查阅期限: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
3.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绕城高速米东路出口处外侧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
委托单位联系人:孔祥云
联系电话:13565901320
电子信箱:593450104@qq.com
4.环评单位情况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6
电子信箱:91237342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园区的建设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的布局是否合理、园区地的建设和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园区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相关反馈意见及建议。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八、参考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和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新疆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