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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6-25 / :6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扩建灰场工程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南湖乡大南湖村,中心坐标为东经93°10'32.4",北纬42°16'9.8",项目北距电厂(已建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厂址5.6km;位于电厂已建原灰场南侧(紧邻),东北距南湖乡40km,距哈密市67km。
(3)项目概要:
①扩建灰场为山谷干灰场,占地 29.67hm2 ,堆灰标高达到585m,最大堆灰高度约15.0m,有效库容约210.0×10 4 m3。满足电厂 2×660MW机组 3 年灰渣、石子煤及脱硫石膏储存量要求。依托现已建灰场管理站及运灰道路运行。
②扩建灰场采用砂砾石碾压堆筑。1#挡灰坝最大坝高 7.0m,坝顶宽4.0m,坝轴线长约 200m,内外侧边坡 1∶2.5;2#挡灰坝最大坝高 7.0m,坝顶宽 4.0m,坝轴线长约 250m,内外侧边坡 1∶2.5。初期坝背灰面采用浆砌石护面。
(4) 建设性质:扩建
(5) 项目总投资:5416万元
(6)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国电哈密大南湖煤电一体化2×660MW工程(包含电厂及灰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南湖乡境内的大南湖村。工程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电厂现灰场占地约29.89hm2, 库容约270×104m3 ,满足电厂 (2×660MW)工程堆贮灰渣及石子煤约3年要求。近年来,受国家产业调整,水泥、建材行业发展受限,国电哈密大南湖电厂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不能实现有效综合利用。电厂从2016年运行至今,堆灰量已接近现有灰场库容量,目前尚有1年余量可堆存。
现灰场运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
①灰渣运输:运至灰场的灰渣,加湿后用专用运灰车运输;定时对运灰车辆进行清洗;大风天气不进行运输、填埋作业;对运灰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②灰渣填埋:灰渣等固废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通过碾压机及时碾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配备水车,边卸车边适当洒水,减少灰尘飞扬。
③灰场洒水:对暂不堆灰的灰渣表面,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避免因风吹产生扬灰。
④灰场护坡:当区块堆面达到设计标高或外侧永久堆面形成时,及时覆土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护坡,表层覆盖大颗粒砂石,减少风蚀破坏。
建设单位名称: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曹广安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8309020519
邮箱:1438063151@qq.com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建设大厦10楼
邮政编码:839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覃明河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2667521 18599188833
传 真:0991-2625771
邮箱:602351704@qq.com
环评单位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
邮政编码:8300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