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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6-17 / :5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月受建设单位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您若对该项目感兴趣,可至下方网址链接处下载《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进行查阅,并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本公示下载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想查阅《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报告,可至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联系人:吾尔开希

  联系电话:0998-5855312

  邮箱:77872686@qq.com

  通讯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

  环评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国亮

  联系电话:0991-5870402

  邮箱:36410209@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0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库山河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