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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润滑油结构优化调整项目- 15万吨/年白油加氢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5-20 / :6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5月,受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润滑油结构优化调整项目-15万吨/年白油加氢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润滑油结构优化调整项目-15万吨/年白油加氢装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位于克石化厂区白土装置的南面,换热站的西面。

  工程内容:本项目拟在克石化公司厂区白土装置的南面新建一套15万吨/年的白油加氢装置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该装置采用常规的固定床白油加氢生产工艺,原料来源主要为Ⅱ高压加氢装置、Ⅲ套高压加氢装置的部分轻润、中润和重润。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优质白油产品15.47万吨/年。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克石化公司现有原油加工能力600万吨/年,共有32套主要生产装置,正在进行建设的有3套。厂区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热电站燃烧锅炉烟气、加热炉燃烧烟气、焚烧炉燃烧烟气、催化再生烟气,热电站燃烧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热炉燃烧烟气、焚烧炉燃烧烟气、催化再生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原料、半成品、产品储存、装卸及调和过程损失等。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含硫污水、酸碱盐污水、生活污水,均送至克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中的粉煤灰和炉渣送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产粉煤灰水泥,其余均送至克石化工业废渣场进行填埋,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投资:总投资42257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金龙镇联合指挥中心

  联系人:王小强

  联系电话:137099052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7楼706室

  联系人:朱巧丽

  联系电话:15099179669

  电子邮箱:2508933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