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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5-14 / :35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于2016年委托开展过新疆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25)编制工作,并同步委托开展过规划环评工作,并于2016年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6】947号)。后因规划发展等原因,我局对总体规划涉及到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微调,为此,我局对调整后的规划再次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重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

  一、规划的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

  2、规划区位置

  巴里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位于巴里坤三塘湖矿区不同井田之间的无煤区内。

  3、规划范围

  三塘湖工业园由综合加工区(含口岸加工区)、条湖区、汉水泉区三个部分组成,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面积9.89平方公里,其中,综合加工区(含口岸加工区)4平方公里,条湖区2.89平方公里,汉水泉区3平方公里。

  4、规划定位、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以三塘湖工业园区的区域空间格局、政策定位、基础产业与特色等为依据,将三塘湖工业园区定位为:是以煤炭开采、煤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风光电、进出口贸易加工和现代物流业为主导,以装备制造、材料加工、矿产品加工业、化学制品制造业为辅的新疆哈密市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基地,以及新疆新型工业化建设的示范和样板,按照“经济节约型、高效输出型、环境友好型”三大原则建设成新疆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基地、新疆重要的能源资源进出口贸易口岸以及拥有能源配套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5、发展目标

  以煤炭开采、煤电、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现代物流业为主导,以装备制造、材料加工、矿产品加工业、化学制品制造业为辅,坚持“经济节约型、高效输出型、环境友好型”三大原则,建设环境友好型、高效型、循环经济型、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工业园区以及新疆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和样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类型由之前的裸地、少量草地转变了建设用地,使规划区的土地类型彻底发生了改变。

  规划区域土壤侵蚀类型以风蚀为主,总体来说土壤侵蚀强度属于重度侵蚀。规划实施后区域全部变成硬化后的工业场地、道路等,土壤侵蚀强度属于轻度侵蚀。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会造成戈壁砾幕受到破坏,造成局部水土蚀流失。开发建设结束后影响消失。

  规划范围内拟建交通道路和工业场地在具体选线选址时,应尽可能绕开草地,选择在戈壁滩上,减少项目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临时占地的面积,规范施工道路,减少建设期对地面的扰动。

  本次环评提出莫钦乌拉山北坡七条沟流域上建设的水库、截潜流工程等均应采取措施,对水资源合理调配,认真落实中央“保护优先”和新疆“生态立区”的原则,确保莫钦乌拉山北坡7条河流下游区域绿洲植被的生态需水量,保护植被正常生长,以避免生态环境恶化。

  园区内拟建的交通运输线路对动物迁徙形成一定隔离,规划实施后规划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势必将会减少,区域生活的野生动物可能会向北部山系以及蒙古国转移,寻找更大的生活空间。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三塘湖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后主要影响了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如果规划区内没有食物水源,它们可以迁移寻找更好的生境条件去生活,从而可能造成野生动物的分布发生改变。在进行园区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应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对周围区域内的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防止滥捕乱猎等现象的发生,杜绝人为因素对动物生物的干扰破坏。另外由于评价区内生境恶劣,野生动物种类较少,主要分布有一些荒漠地区的爬行动物、鼠类等,因此只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不会使野生动物物种和种群数量发生明显变化,也不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由生态环境现状章节内容可看出,评价区内现状自然景观以原生的荒漠戈壁景观为主。规划实施后,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项目直接实施区域内原生自然景观。

  规划前园区所在地基本都是戈壁裸地,划实施后,由于工业园内部的绿化率不得超过20%,所以规划区生态系统净的第一性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使得规划区额生态系统得以改善。

  2、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地下水承载力分析及水位流场预测结果,三塘湖工业园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将加大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负荷,也会对水源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流场产生影响。建议将区域地下水源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尽量采取其它水源形式,如本区内地表水,或者外调水等,当必须开采区内地下水时,必须重新核算区域安全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可按照本区地下水中等开发利用水平实施开采。

  通过地下水质量环境承载力分析,从区域地下水背景环境、质量现状角度出发,对比特征污染因子,认为针对本次园区建设,区域地下水环境具有一定承载能力。通过筛选各个片区特征污染因子,预测了废水单元缺陷这种非正常情况下,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预测结果显示,汉水泉区、条湖区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该范围内没有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用水活动,也没有在该污染范围内规划建设水源地,三塘湖工业园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质量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保护目标影响分析,三塘湖工业园实施过程不会对坎儿井、三塘湖水库等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水质安全产生影响,但是可能对两个动物饮水泉点水量水量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动物过境饮水,也可能对中湖村、下湖村及三塘湖乡居民用水产生影响,要求三塘湖能源基地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泉点及居民用水监测。当泉水流量逐渐减小时,应立即设置长期有效人工投水点,例如暗管输水等,保证动物饮用水安全;要求条湖水源地运行后,也作为三塘湖乡居民用水备用水源,一旦出现居民用水不足,启动条湖水源地的供水工程,以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总之,三塘湖工业园实施过程中,对区域地下水质量环境影响较小,也不会造成居民用水、坎儿井、三塘湖水库、两个动物饮水泉点水质恶化,但是规划的大规模地下水开采活动可能对两个动物饮水泉点及居民用水产生一定影响,当影响发生时,要求对泉点采取人工投水、对居民采取供水等措施,可以缓解对居民用水及动物过境用水的影响。同时,受到区域地下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强的制约,三塘湖工业园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可能对区域地下水资源环境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建议将区域地下水源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尽量采取其它水源形式,如本区内地表水,或者外调水等,当必须开采区内地下水时,必须重新核算区域安全的地下水可开采量,可按照本区地下水中等开发利用程度。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经过预测,园区开发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但是不会改变规划区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4、声环境影响

  园区噪声来源有园区内的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工业噪声和园区内的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等。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本次规划带来的噪声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园区规划中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淖三塘湖乡生活垃圾场处理,在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各企业、管理服务区及居住区的生活垃圾。

  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园区的企业自行处置。进入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运送至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通过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状况良好,排放率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塘湖工业园内不设危废处理中心,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企业自建危险废弃物焚烧或化学处理,转化为无害物品,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定三塘湖工业园生态建设规划,保障生态建设有序进行;加强管理制度,保障区域生态良性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绿化方案。在三塘湖工业园三个规划片区周边及规划区内各个企业外围、道路两侧选择能够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水分及灌溉条件的植物进行绿化,如梭梭、柽柳。绿化方案的设计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而定,使绿化充分发挥其生态保护作用。

  园区地处戈壁滩,地表均为砾石所覆盖,即砾幕,这是数十万年来自然形成遗留下来的地表土壤保护层,具有抗风蚀和防蒸发作用,在维护荒漠生态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中道路、输水管线、输气管线等基础设施及基地内工业场地建设中挖掘土方必然破坏保护层,因此必须严禁随意占地,规范施工行为,作业车辆只准按作业带内原车辙行驶,减少占地和对地表的扰动。在管线、道路设计和施工时,应先将戈壁表面的砾幕作清理,把粗的砾石堆在旁边,等管线埋好后再将砾石堆放在地表,让其继续发挥保护地面的作用,防止土壤风蚀。临时占地区域在施工后应及时硬化、地表铺压砾石层、在水中添加固化剂进行喷洒等方法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

  园区对草地造成破坏,应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措施,同时应根据牧草地破坏的程度不同对受损农牧民进行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当地政府指定的补偿标准进行,保证受损农牧民的生活质量不降低。经济补偿的时间从受到破坏的当年起到土地复垦后恢复原有生产能力为止。

  三塘湖工业园内的各个开发企业是本规划影响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责任主体,本环评建议后期可以实施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制度,园区内各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按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资金概算的10-20%向本园区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

  由于本园区所处区域属于自治区“三区公告”中的重点监督管理区、重点治理区,所以建议园区主管部门在下一步园区开发推荐过程中做好防洪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并编制相应的专题报告,同时要求入区企业在项目前期也应编制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以便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主导风向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堆场、混凝土搅拌场应远离敏感目标。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尘,在大风期间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缩小粉尘影响范围。

  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水和养护用水,含泥沙,水量较小,应设泥沙沉淀池,沉清后可再利用于施工道路洒水等。施工期的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可用于洒水防尘。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避免长期夜间施工。

  施工区垃圾堆放点、临时厕所全部拆除并进行消毒。对所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活动区进行检查;将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移至弃渣场,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3、运行期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应为转化率高,废气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积极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冷凝、焚烧等处理方法,不能回收的废气全部通过高烟囱排放,增大污染物的扩散,确保治理效果;利用园区热电联供装置集中供热,工业气体装置集中供气,对于临时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电除尘等先进的除尘工艺,并采用国内外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等技术。

  三塘湖工业园区内三个片区综合加工区(含口岸加工区)、条湖区、汉水泉区各分别设置园区污水处理厂,并包含中水处理装置。本区域无纳污水体,高浓度含盐尾水排入蒸发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如煤电厂,实施废水“零排放”;鼓励煤炭洗选、水煤浆汽化炉等消纳难处理的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业废水经各企业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排入各园区污水管道,最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进行中水回用。

  地下水需要对园区内的不同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对于重点防治污染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国家环保局2004.4.30 颁布试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执行地面防渗设计;要求防渗等级不大于1.0×10-12cm/s,可采用现浇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防渗涂料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对于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进行设计。炼油厂区和中转库区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均大于1.0×10-7cm/s,因此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 和厚度1.5m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物的非污染防治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入园企业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在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加快园区与园区及周边地区之间生态屏障林的建设,以减轻园区对周边地区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根据三塘湖乡和巴里坤县总体规划,在园区规划范围外设置工业固废处理场。同时应加大对粉煤灰、石膏等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材。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近期项目实施对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等对工业园近期规划的实施没有形成明显的制约,煤炭资源因受国家保护开发的影响、水资源因受生态保护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规划发展的规模,需要对汉水泉区的煤化工规模进行压缩和调整。经调整煤化工产业发展时序及规模后,当地资源环境能够承载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要求。但三塘湖矿区以及本次规划的三塘湖工业园区在其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特别是对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规划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综合整治与环境保护措施,采纳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三塘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方案可行。

  但三塘湖工业园区规划项目由于受到明显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制约,且工业园区规划煤化工产业目前还缺乏国家层面的规划支持,环评建议规划应在考虑三塘湖区域可用水资源的基础上集合外部调水的情况下开展水资源综合论证工作。同时区域应综合统筹协调其各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的进度,严格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电、以水定化、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定规模”的原则,逐步推进建设,在解决外调水的情况并经过环境可行性论证并满足上层规划及红线控制要求下推进煤化工项目的建设,以减少占用地表水资源及开采地下水资源的生态风险,协同实现三塘湖区域的生态保护及有序开发的良性发展。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巴里坤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者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

  2.查阅简本期限: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

  3.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巴里坤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址:哈密市巴里坤县军民团结路22号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小彬

  联系电话:13809902911

  电子信箱:870126044@qq.com

  4.项目环评单位情况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李道进

  联系电话:025-86773169

  传真:025-86773169

  电子信箱:106557573@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园区的建设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的布局是否合理、园区地的建设和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园区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相关反馈意见及建议。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参考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业园规划和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巴里坤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