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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4-29 /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编制完成了《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孙工,联系电话:0991-418219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福海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克拉玛依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99516549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邮箱:49640670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克拉美丽气田增压及深冷提效工程—乙烷外输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