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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4-22 / :1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4月16日,受乌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管委会”)的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管委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乌苏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

  规划位置及范围:乌苏工业园区形成“一区两园”的建设格局,规划总面积约16.27km²,其中东区位于乌苏市区东侧,紧邻奎屯河;西区位于乌苏市以西30km,哈图布呼镇区以南约7.0km。其中具体规划范围如下:

  东区:东边及南边以抚顺路为界,西边边界从北到南依次以营口路—沈阳路—深圳路为界,北边以松花江路—黑龙江路—牡丹江路为界,规划面积约9.91km2,依据《乌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2018年修改),东区属于乌苏市中心城区建设范围,是城区“一城五区”空间结构中的五大片区组团之一。

  西区:东边以规划经十三路为界,西边以规划经四路—经五路为界,南边以规划纬十路为界,北边以规划纬七路—纬九路为界,规划面积约为6.36km²,依据《乌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2018年修改),西区属于乌苏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是“一主三副”城镇体系结构中的哈图布呼(整合百泉、马吉克工业园)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时限:规划近期:2018—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2)规划目标

  ①发展总目标

  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配套、布局合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人民富裕”的新疆综合高效工业基地。

  发展产业多元化的“资源型综合功能园区”,实现资源就地利用转化,按照“减量、循环、再利用”原则构建企业内部、园区两个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打造循环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从依赖资源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转变为“高效循环利用、综合统筹有序、持续跨越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模式。

  ②效益发展目标

  人均工业产值达到150万元以上;园区用地单位面积工业产值超过10亿元/km²;土地投资强度大于10亿元/km²。

  (3)园区产业定位

  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新型示范工业园区;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带动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先行区,成为地区发展的经济增长极;塔城地区的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自治区级高端产业园区;乌苏市工业产业的发展中心。

  (4)功能分区

  1)东区功能分区

  基于对东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发展形态和用地布局等综合分析,规划提出“核心引领、组群相生”的发展模式,整体上形成“一心、两片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①一心:即由工业邻里中心构成的生产性服务中心,为整个东区提供行政管理、总部办公、会议展览、商务商贸、金融咨基于对东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发展形态和用地布局等综合分析,规划提出“核心引领、组群相生”的发展模式,询、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是东区汇集智慧、财富和信息的核心功能体和发展中枢。

  ②两片区:即西南部工业生产区和东北部工业生产区,形成功能有别、特色鲜明的空间格局。

  西南部工业生产区紧邻乌苏市城区,由一类工业用地构成,着力于发展对城区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产业。

  东北部工业生产区由二类工业用地构成,着力于发展对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产业。

  2)西区功能分区

  基于对西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发展形态和用地布局等综合分析,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区”的空间结构,其中:

  ①一心:即由政务中心、生活中心和交通枢纽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为整个西区提供行政管理、总部办公、住宿、交通等服务。

  ②两轴:即依托经十一路和纬九路三条主干路形成的“十”字型西区发展轴。

  ③两片区:即综合管理服务区和工业生产区,形成功能有别、特色鲜明的空间格局。

  (5)产业布局

  依据《乌苏工业园区“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定位,东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新材料新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西区承接东区转移的化工、冶金类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化工、纺织服装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乌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马工

  单位联系方式:18997729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1幢1层113单位联系人:宋宪宗

  单位联系方式:181958256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环评单位接受我管委会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环评单位委托第三方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我管委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环评单位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修改后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4)评估中心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连同评估意见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确定环评单位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日内,我管委会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管委会或环评单位。

  (3)报告书初步环评结论形成后,我管委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我管委会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规划环评受理、做出审查决定前对规划环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管委会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乌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