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4-12 / :6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9年3月2日委托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南疆齐鲁工业园内,厂址坐标为东经76°00′47.45″,北纬39°24′21.81″。

  工程概况: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位于喀什地区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内。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305.5m2,厂区用地按功能分区分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区、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本项目新建3万吨/年甲醛生产装置一套、原料及产品储存罐区3410㎡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细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赵工,联系电话:13899816034。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鄯善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

  联系人:李厂长

  电话:1516396006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609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899816034

  电子邮箱:36323198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甲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喀什巨盟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