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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4-04 /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9月,受新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管委会”)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我管委会编制的《新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的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新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近期(2018-2025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610hm2,四至范围:北邻218国道,东到东二路,西到西环路—支一路,南到工业大道。远期(2021-2030年)园区建设用地面积927.5hm2,四至范围:北邻218国道,东到北岸大渠,西到西环路,南到工业大道。
2、规划期限
2018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8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0年。
3、发展定位
产业发展思路:限制钢铁产能、增强加工制造、培育新兴产业、完善配套服务。
产业定位:依托县内县外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新兴产业(新材料、新型建材)、现代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四大产业。
4、发展目标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协同发展为指导思想,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节能减排为重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材料、现代加工业等新型产业为主导产业,带动伊犁河谷东部产业联动发展,建设集制造、商贸物流、科技研发、高效管理、生态建设多功能为一体的自治区生态循环经济园区。
5、空间结构
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空间发展格局,规划整体空间将则克台镇纳入统一考虑。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两平台、两片区、四轴线。
①两平台——综合生活服务平台(包括行政服务、商业服务、生活服务等),位于218国道以北区域,主要为产业工人提供便利的服务。商贸物流服务平台,位于园区西部,主要以运输、仓储、集散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②两片区——一个加工制造产业区,位于园区中部,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向精细化加工业发展。积极发展智能装备,引导项目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两端延伸,融入科技、研发、孵化、设计。一个新型产业区,位于园区东部,培育基础新材料、结构新材料领域,积极发展硅基新材料。强化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新型建材产业,推动传统建材产品向建材精深加工产品等价值链高端方向发展。
③四轴线——由四条主干道:G218线、工业大道、则新路和东二路四条道路联系园区的对外交通轴线。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废水:园区企业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必须在车间排口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其余工业废水经各企业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工业用水或滴灌。园区企业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达标后,可作为林地绿化用水和湿地生态环境用水。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批复要求污水厂仅用于处理生活用水,故本次规划环评建议尽快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及扩建,并加快再生水处理厂的建设。
2、废气:园区废气排放主要是企业车间和供暖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NOx、挥发性有机废气等。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各企业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满足相应行业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区域满足《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
3、固体废物: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如园区产生的炉渣、粉煤灰、除尘灰等固体废物可送至建材企业作为原材料使用。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如园区内企业有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固废处置设施,则由企业自行处理;剩余部分送至园区依托的新源县城镇固废填埋场处置。该新源县城镇固废填埋场在园区东南侧约18km处,位于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喀木斯特村。新源县城镇固废填埋场工业固废填埋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生产系统内无法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通过系统外的危险废物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能量转化等措施实现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委托有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远期待伊犁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运送至伊犁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严格控制会产生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项目进入园区。
4、噪声: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治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5、生态环境:近期园区建设用地面积610hm2,占地将改变原有的景观。在以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的基础上,为尽量减少对脆弱性区域生态系统的破坏性扰动,对于园区内生态防护绿地、公共绿地等成片绿地宜采用乔灌草相结合,从而保证园区生物多样化,提高物种丰度,增加景观的异质性,增加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通过增加区内绿地率,进行生态补偿,恢复至原有生态功能价值。园区运营过程中,工程范围也应控制在最小程度,避免破坏周边植被,保护周边动物资源,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
三、规划调整建议
(1)建议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拓宽市场,引导钢铁企业达产或积极开展转型,园区统筹引导发展延伸钢铁产业链。
(2)根据规划对园区的产业定位,园区大力发展新材料和新型建材,产业布局又将新材料和新型建材布局在远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明确近期产业定位。
(3)现状物流区块大型货车通行量较大,造成区域扬尘污染严重,应针对此现象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
(4)园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章节中未提出园区环境质量目标,建议补充。
(5)加快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建议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作,加快新源县城镇固废填埋场建设,加快完成集中供热站建设。
四、评价初步结论
新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与当地区域相关上层位规划和同位规划有较好符合性,规划选址较合理,区域资源、能源、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发展需求。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在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空气环境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废综合利用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评价,本规划是总体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到我管委会、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管委会或天合公司咨询。
六、相关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邮编:84555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990-502448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0991-3857017(传真)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新源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