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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4-01 / :8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评价机构已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成稿编制完成,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此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详情见附件
我单位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哈密市)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为淖毛湖产业园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企业与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83513537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环评单位联系人:周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10-58562833(邮箱:zwyleiajo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