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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中期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3-21 / :7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月,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根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文件和世界银行的有关要求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天合公司已完成了世界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中期调整项目的国内及世行版的报告,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1993]324号文)和世界银行安全保障政策OP4.01《环境评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污染特征和污染源强大小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特点是施工期短,技术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容易控制,环境影响范围有限。根据划分原则,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类型划分为A类。同时根据世界银行安全保障政策,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我单位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乌鲁木齐市)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工程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82号(王家梁武警总队正对面)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991-4692795
邮政编码:83001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0991-3857017(传真)
邮箱:2831835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改善项目(二期)中期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