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采油一厂高探1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2-14 / :5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厂于2019年2月11日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采油一厂高探1井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油一厂高探1井地面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本工程行政上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距乌苏市西南约31km。

  3.建设内容:本工程共部署1口老井(高探1井),新建1座采油井场及配套原油拉运装置;新建井口管线、仪表及自动控制、供配电、通信、消防、结构、总图、暖通、防腐、道路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联系人:孙磊

联系电话: 0990-684198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7,0991-3857017(传真)

  邮箱:146183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