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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1-25 / :14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月,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哈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2、规划概况

  哈密工业园区由广东工业加工区和重工业加工区两部分组成,以矿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龙头,以煤化工、高新技术、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加工产业为骨干的集生产、科研、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组团式自治区级综合性工业园区。

  广东工业加工区用地范围:老312国道以北,新312国道以南,303省道东西两侧,东到红星渠,西到303省道以西4.5公里以内的区域,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

  重工业加工区的建设用地范围:鲁能煤电化基地以南,东到235省道,西到235省道以西6.4 公里处,规划面积24.6平方公里。

  园区规划于2007年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新环监函[2007]387号),并于2011年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新政函[2011]197号)。

  在园区发展过程中,园区的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均发生了变化,为了解园区在先前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掌握园区建设以来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总结园区在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对该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联系人:朱玲

  联系电话:13999036532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传真:0991-385701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电子信箱:12848313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园区管委会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