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01-24 / :7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初,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我管委会”)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8年12月5日对该规划环评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TmFJO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要求到环评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阿克苏市西面,距阿克苏市中心直线距离约10km。规划范围为北至舟山路;东至西湖路,以及西湖路以东的部分地块;西至龟兹路(绍兴路以南路段)、水韵路;南至绍兴路以及绍兴路以南的部分地块。近期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10平方公里左右。远期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15平方公里左右。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群众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路邮政编码:843000

  联系人:张潇月;

  联系方式:0997-2698129;

  电子邮箱:1508262142@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91-4182190;传真:0991-3857017

  电子邮箱:128483132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