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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9-01-09 / :7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8月,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9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0000吨塑料再生粒子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区(新疆三和伟业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总投资5180万元,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购置拉丝机、凸轮式收丝机、园织机、复合机、印刷纸袋一体机、塑料回收造粒机组等生产设备,并对厂区进行亮化、绿化。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塑料编织袋9000万条,塑料再生粒子10000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对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如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态、占地拆迁等。特发此公告,面向项目周边区域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联系人:吴光取

  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三和伟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电话:139067755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尚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999678826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