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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克拉玛依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采矿坑治理炉渣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2-28 / :6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克拉玛依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采矿坑治理炉渣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采矿坑治理炉渣填埋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西南距高新区(白碱滩区)中心城区约8.1km,西北距离白碱滩水库东南约1.4km,西北距G217国道约1.35km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85°13'48.09",纬度45°42'41.24"。
4、项目概况:高新区(白碱滩区)中心城区东北约8.1km,白碱滩水库东南约1.4km处,现有一处废弃矿坑,矿坑深10m,占地面积约8.6×105m2,需要进行治理填埋。
主体工程:本项目拟利用该废弃矿坑新建1座炉渣填埋场,新建炉渣填埋场为不规则六边形,南北长480m,东西宽210m,周长1300m,规划用地1.01×105m2,拟建可用贮渣面积为6.2×104m2。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和二期均分别新建一座Ⅰ类场地和Ⅱ类场地。项目建成后一期炉渣容积为3.29×105m3(其中:Ⅰ类1.47×105m3,Ⅱ类1.82×105m3),二期炉渣容积为5.46×105m3(其中:Ⅰ类3.38×105m3,Ⅱ类2.08×105m3),总容积8.75×105m3。本项目新建炉渣填埋场每年的运行时间为365天,服务年限为5年。炉渣填埋作业流程如下:炉渣→捞渣机→运输机械→储存处理区倾卸渣→洒水车洒水→推土机推入储存区推平、压实→洒水车洒水。配套工程:本项目配套建设管理站1座。
5、工程投资:1146.98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机械、车辆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CO、NO2等,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采取加盖蓬布等防止扬尘的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炉渣填埋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经过洒水抑尘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即可,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为渗滤液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收集后,回灌填埋炉渣表面,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场区新建的带收集功能的卫生间内,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石化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等,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炉渣填埋过程中压实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潜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填埋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炉渣填埋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6×105m2,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石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和建材运输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期结束后,受影响的地表和植被会逐渐恢复。
运营期炉渣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项目周边近距离内植被的影响。由于当地大风天气较多,灰尘长期附着在植物叶面的情况发生较少,所以堆场扬尘对区域植被的影响很小。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概要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并采取洒水、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随施工作业结束而消失。从影响时间、范围和程度来看,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运营期填埋过程中炉渣填埋过程中扬尘的短期浓度贡献值小,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后,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生明显改变,且项目区地域空旷,周边无固定人群居住,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施工现场蒸发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填埋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渗滤液采用回灌法的方式进行渗滤液处理,即在工业废物堆填作业过程中喷洒不外排。同时要求填埋场防渗采用水平及侧壁防渗,渗透系数达到1.0×10-11cm/s,定期检查维护Ⅱ类填埋场的防渗工程,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同时企业应立即查找渗漏点,进行修补。生活污水由吸污车拉运至石化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设备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炉渣拉运车、压实车、绞盘式喷洒机、洒水车运行噪声,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减震的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克拉玛依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场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踩踏破坏野生植被,不得惊扰、伤害野生动物,不得破坏保护动物的生息繁衍地,禁止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施工活动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合理安排工期和工程顺序,做到挖方、填方土石方平衡,减少土壤损失和地表破坏面积。教育施工人员保护植被,不随意乱采区域内的资源植物严禁工程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划定适宜的堆料场,以防对植物破坏范围的扩大。
运营期炉渣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项目周边近距离内植被的影响,长期累计于植被叶面上会影响植物叶面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由于当地大风天气较多,灰尘长期附着在植物叶面的情况发生较少,且当地植物为耐风沙型植物物种,对于灰尘影响具有较强的抗性,所以堆场扬尘对区域植被的影响很小。
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封场,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为厚度不小于300mm的粗砂层;第二层为覆盖层,表层土层,它的主要作用是覆盖整个最后修复的表面,为生态恢复之用(为植物提供营养来源),该层厚度不小于300mm。
6.环境风险
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主要的风险事故为填埋场库区防渗层、渗滤液缓冲池发生破裂渗滤液则可能会穿透包气带进入含水层,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通过严把基础层施工质量关,清除基础层中的尖状物;防止植物生长穿透HDPE膜,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控制标准要求施工;焊接操作时应防止焊接机械造成膜的破损;加强监督管理,禁止Ⅱ类一般固废混入Ⅰ类填埋区,禁止生活垃圾、危险固废等其它废物混入填埋场,通过以上措施,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工艺技术路线符合相关技术政策规定,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能够得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及环境预测结果看,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气、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实现零排放,固废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从满足环境质量及污染物达标排放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69-131号
联系人:崔凯
电话:15209908669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 系 人:刘群
联系电话:18799172755
邮政编码:071069
电子信箱:als1982@126.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编制主导,在环评单位辅助下完成,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10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上发布。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近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及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0.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11.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克拉玛依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