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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2×360MW动力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2-14 /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受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2×360MW动力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2×360MW动力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是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目前,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铝合金项目于2011年2月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为80万吨铝合金、40万吨碳素阳极、配套4×360MW动力站,该工程已建成投产并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由于电解铝冶炼装置对电力稳定需求较高,目前新疆其亚配套4×360MW动力站,仅能满足80万吨电解铝的基本需求,一旦出现热电站故障,将导致前端的电解铝生产装置紧急停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公司主体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连续生产,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已建成2×360MW发电机组作为动力站备用机组,当现有机组出现故障或者检修时,启用备用机组,以保证全厂保持正常生产。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2×360MW动力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区,工程厂址地处东经89°1',北纬44°51',位于吉木萨尔县西偏北方向约100km(直线距离),厂区占地面积为12.39ha。

  本次动力站备用机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为2×360MW发电机组,公用及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空分、循环冷却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可依托动力站现有工程;环保装置主要是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系统;储运工程包括输煤廊道、厂内储罐等。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发电工艺,配套国内成熟、先进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准东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51号

  联系人:李政朋  电话:15559318899  传真:0994-6854888  邮箱:37172232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概况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2单元12层邮编:100044

  联系人:何平电话:15999176699  传真:010-88395751  邮箱:xgh@xgh.cn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接受我公司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进行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

  (4)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项目所在地昌吉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均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或我公司。

  (3)在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中心。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人员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将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及工程建成运行中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