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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2-14 / :8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位于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西北距高新区(白碱滩区)城区约13km。本项目位于处置示范中心厂区内。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内容:在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空地上新建一座废包装桶处理车间,对危险废物废包装桶进行开桶、倒残、清残、蒸煮清洗处理及打包等工序,配套建设供水、供蒸汽管线及排水管线、污水收集池。车间占地360m2,利用非供暖期焚烧车间的锅炉蒸汽运行,运行时间6个月/年,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个/年。配套建设产品储存场。处理后的铁板及塑料块经危险废物鉴别判定为一般固废后,暂存于储存场,待售用于钢铁冶炼或再生塑料制造。

  5.工程投资:6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及机械、车辆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CO、NO2等,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采取洒水、苫盖等防止扬尘的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废包装桶处理车间倒残、清残、蒸煮、清洗过程及污水收集池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记为非甲烷总烃。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现场不设生活营地。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和管线试压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管线试压废水排入下水管网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入水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蒸煮废水、产品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设备、地面清洗等杂排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不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等,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和机泵,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填埋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残渣,蒸煮池浮油、底渣及污水收集池底渣及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概要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并采取洒水、苫盖易起尘物料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随施工作业结束而消失。项目2.5km范围内无集中固定人群居住,从影响时间、范围和程度来看,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包装桶处理车间保持密闭,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现有资源化车间内新建的活性炭装置吸附,和现有资源化车间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要求,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施工现场蒸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排入厂区下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管线输送至物化车间污水处理站;杂排水收集至污水收集池,定期泵入包装桶,送往物化车间污水出处理站。物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掺配+氧化还原反应+中和反应+浓缩沉降+生化处理+生物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也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产生废水均不外排,且厂房四周设置雨水沟,项目区周边无地表水体,因此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车间地面及污水收集池均采用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由于项目区周边10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噪声不会造成扰民现象,且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噪声随即消失,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声级范围在7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减振措施,及厂房隔声,运营过程中可使噪声值降低约20dB(A)。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周边10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运营期噪声不会造成扰民现象,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对其中的包装纸箱、废钢材等可回收利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的措施。施工期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为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送焚烧车间焚烧。此外,需对废包装桶处理后的铁板、塑料块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如为一般固废,则打包待售,如为危险废物,则进行二次蒸煮清洗后再次鉴别,如仍为危废,则送厂内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产生的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废水和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残渣具有可燃易燃性和毒性,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风险,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工艺技术路线符合相关技术政策规定,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能够得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及环境预测结果看,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气、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实现零排放,固废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从满足环境质量及污染物达标排放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石西公路369号

  联系人:张新卫

  联系电话:13999306080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中路1285号

  联系人:刘群

  联系电话:18799172755

  邮政编码:071069

  电子信箱:als1982@126.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编制主导,在环评单位辅助下完成,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4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上发布。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近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及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0.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11.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