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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2-05 / :9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8月,受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现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跟踪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
2、规划范围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阿拉尔市城区西北方向8km处,规划面积24.95km2,规划范围东至玉阿新公路东侧2.4km处十团三连居民点,南至十团十五连大洪沟,西至玉阿新公路西侧4km排渠,北至塔北二干排渠。
3、产业定位
产业定位为以棉化纤、能源电力、新型建材、氯碱化工、油气化工、印染、光伏太阳能及冶炼为主。
二、规划、环评及批复执行情况
(1)用地规划
开发区开发活动集中在已批准的13.5km2范围中,该范围中土地已基本出让完成,未出现耕地资源撂荒的现象。
(2)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规模5万m3/d,二期正在扩建3万m3/d。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沙漠氧化塘。
供热采用新沪热电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作为热源。
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未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产业政策
开发区内现有企业主要为棉化纤、能源电力、建材、油气化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园区内的入驻企业无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
三、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各监测点PM10、PM2.5、SO2、NO2、O3、CO日平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标准限值。原规划环评监测时间为2009年5月,在开发区规划实施近十年后,监测点SO2、NO2浓度均有所升高,说明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划的实施未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2)地表水环境质量
多浪水库总硬度、氯化物和硫酸盐超标,塔里木河上游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塔里木河下游断面总硬度、氯化物和矿化度超标,本次评价所测各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总硬度、氯化物、矿化度和硫酸盐超标与天然地质条件有关,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与河道沿线居民用水有关。与原环评相比,胜利水库、塔里木河上游断面监测因子总体呈下降趋势,多浪水库、塔里木河下游断面总体呈上升趋势。
(3)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项目中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和氟化物超标,其超标的主要原因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其天然背景值较高。其他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本次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原环评相比,总硬度的标准指数与原环评相比,有所下降;氯化物、氟化物、氨氮、硝酸盐氮的标准指数与原环评相比,有所升高,升高原因除了地质因素影响之外,也与近几年阿拉尔市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包气带和含水层发生一系列水文地球化学作用,使地下水中易溶盐含量有所增加有关。
(4)声环境质量
园区边界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5.3~59.7 dB,夜间监测值范围为50.1~54.3dB,园区边界噪声均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四、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有效性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有效性
开发区目前已实现集中供热。废气主要为新沪热电厂二期2×350MW及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动力车间5×130 t/h(3×130t/h在用,2×130t/h在建)锅炉燃烧废气。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的大气监测结果可知,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说明园区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本次核定的废气总量与原规划环评计算的总量相比,园区目前实际排放总量在原规划环评核定总量范围内。
说明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划的实施未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2)水环境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有效性
开发区内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各企业预处理达道《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规模5万m3/d,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沙漠氧化塘。
目前,园区企业废水排放量约3.9万m³/d,比原规划环评估算的园区工业排水量小很多,园区在园区规划下一次修编时应重新估算规划的用水量和排水量。同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建设。
园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园区实施的水环境环保措施可行。
(3)声环境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有效性
入园企业的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园区对交通噪声采取了道路绿化措施、加强交通管理措施。在加强交通管理上,保持区域道路通畅和良好的交通秩序。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园区噪声均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因此园区目前实施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4)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
开发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措施可行。
开发区产业定位以棉化纤、能源电力、新型建材、氯碱化工、油气化工、印染、光伏太阳能及冶炼为主,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不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填埋废物入场要求,不能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开发区应尽快选址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
五、环境管理
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相比有一定的滞后;入园项目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基本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兵团的产业政策,园区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但是园区在环境监督与管理方面尚有欠缺,因此,为保证园区的健康发展,园区需控制土利集约利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企业环评、竣工验收及建设进度,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防止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需要注意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完善各项硬件设施等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使整个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和谐有力。
六、跟踪评价结论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原规划、环评及其批复为依据,着力棉化纤、能源电力、新型建材、氯碱化工、油气化工、印染、光伏太阳能及冶炼产业,主导产业基本符合规划产业定位要求。入园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
经分析,园区基本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按本次跟踪环评所提整改措施与建议逐一落实存在的问题,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区要求,可以实现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到开发区管委会、天合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开发区管委会或天合公司咨询。
八、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阿拉尔市滨海大道东1395号大学生创业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7-468861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传真:0991-385701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电子信箱:273265352@qq.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开发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开发区规划实施以来当地经济发展状况;
(2)开发区规划实施以来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被调查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4)对开发区管委会和环评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5)其他。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