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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1-26 / :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1月,受阿勒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

  建设单位:阿勒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AK0+000位于木垒县S332三塘湖至鸣沙山公路终点。路线终点位于塔克什肯镇南侧,即布尔根河南岸的乡道Y223与乡道Y224的交叉处东北方向55m处的乡道Y223上。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合计:228.447Km。其中:昌吉州境内129.191公里,阿勒泰地区境内99.256公里。该项目在乌拉斯台口岸、塔克什肯口岸有两条连接线。

  二、项目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勒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阿勒泰市银水路13号

  联系人:董志勇

  联系电话:189975167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邮编:210000

  联系人:韦石

  联系电话:025-86773160电子邮箱:12209040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敏感目标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最终论证本项目的建设环境是否可行。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至当地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环评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当地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可查阅环评报告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若反对项目建设,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九、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阿勒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