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登记
Information Disclosure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
0991-4165463
0991-4165461
0991-4165486
邮箱:
XEEPIA@163.COM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乌鲁木齐县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1-16 / :6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9月10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乌鲁木齐县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拟建工程沿线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乌鲁木齐县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旅游公路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境内,该项目共5条道路,推荐方案全长73.713公里,均为改扩建道路工程,包括:G216线岔口(大西沟水库)—雪莲谷景区公路、永丰乡永丰村—上寺村—下寺村—永盛村公路、南山中山带第二合同段(天山大峡谷—马圈沟)公路、南山中山带第三合同段(马圈沟-G216线岔口)公路、永丰乡公盛村—黑沟-亚心公路。G216线岔口(大西沟水库)-雪莲谷景区公路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大西沟水库与G216线K740+500相接,途经得力邦煤业煤矿、沙尔达坂大队三队、铁热克村终点位于雪莲谷景区;南山中山带第二合同段(天山大峡谷-马圈沟)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大峡谷水库天鹅湖畔停车场,终点位于拟建马圈沟水库南枢纽东侧,路线全长11km;南山中山带第三合同段(马圈沟-G216线岔口)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拟建马圈沟水库南枢纽东侧,终点位于G216线K743+900岔口,路线全长13km;永丰乡永盛村—黑家沟-亚心路线东西走向,主线路线全长26km,起点位于永丰乡五队,终点位于亚心旅游景区停车场;永丰乡永丰村-上寺村-下寺村-永盛村公路,位于永丰乡政府附近,是连接永丰村、上寺村、下寺村、永盛村的重要农村公路,本合同段项目路段分散到各村,共12条路线分布相对较碎。
建设内容:该项目由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组成,共计5条道路:
1、G216线岔口(大西沟水库)-雪莲谷景区公路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大西沟水库与G216线K740+500相接,途经得力邦煤业煤矿、沙尔达坂大队三队、铁热克村终点位于雪莲谷景区,路线长度23.2km,设计速度40/30/20km/h,公路等级三级公路11km,四级公路12km,路基宽8.5/7.5/6.5m,路面宽7/6m。路基考虑地质病害治理与防护,滑塌地段架设棚洞进行永久性防护。
2、南山中山带第二合同段(天山大峡谷-马圈沟)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大峡谷水库天鹅湖畔停车场,终点位于拟建马圈沟水库南枢纽东侧,路线全长11km。设计速度40/30/20km/h,公路等级四级公路11km,路基宽8.5/7.5/6.5m,路面宽7/6m。中间控制点为既有桥涵构造物。
3、南山中山带第三合同段(马圈沟-G216线岔口)路线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拟建马圈沟水库南枢纽东侧,终点位于G216线K743+900岔口。路线全长13km。设计速度40/30/20km/h,公路等级三公路,路基宽8.5m,路面宽7m。所有线路均沿老路布设,中间控制点为既有桥涵构造物
4、永丰乡永盛村—黑家沟-亚心路线东西走向,主线路线全长26km,起点位于永丰乡五队,终点位于亚心旅游景区停车场。路线跨黑家沟河翻越2 km山岭重丘进入花石头村和沟泉村,最后经穿越丘陵区到达本项目终点亚心景区。路线支线约6km,支线起点位于S110线K7+900岔口农十二师104团牧二场,终点接主线K0+300。设计等级三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全线拟设计桥梁四座合计桥梁长度240 m,过水路面长度200 m,涵洞62处,路基挡墙3km,路基边沟4.53km所有线路均沿老路布设,中间控制点为既有桥涵构造物。
5、永丰乡永丰村-上寺村-下寺村-永盛村公路,位于永丰乡政府附近,是连接永丰村、上寺村、下寺村、永盛村的重要农村公路,本合同段项目路段分散到各村,共12条路线分布相对较碎;合计里程29km,设计等级三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
项目投资:总投资2518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
①工程占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基础工程建设要永久占用一些用地,并使这些土地丧失其产出功能;施工所需的临时性用地,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土壤理化性质,在恢复原有功能前也对土地利用产生一定影响。
a.永久性占地影响分析
项目为道路改造项目,多数为原有占地,少量新增永久性占地主要为道路避弯取直时所占用荒地,对项目所在整个区域单位面积生物量的影响不大。
b.临时占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所需砂石等材料均为外购;项目外购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不单独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和场;项目临时占地主要是施工期的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等,占地类型主要为道路边空地,且占用仅为施工期,待施工结束后,经过清理、整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②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中影响地表植被的主要工程环节是:永久性占地、施工期临时占地和施工作业等。永久性占地导致牧草、植被损失,由于本项目新增占用草场较少,虽植被覆盖率总体减少,但对项目整个周围区域的生物量的影响不大。
项目是在现在道路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建设区内现状无珍稀濒危植物种类,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以及无名木古树,且由于长期的人为活动,植被的原生性较差,同时但随着本项目绿化工程的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植被造成的影响会逐步恢复。
本项目工程用地总面积约1081.7亩,其中旧路用地907.5亩,草地144亩,林地29.2亩,耕地1亩。本项目临时占地,生成一定的生态损失,需要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永久占地会涉及林地和草地、耕地的占用,需进行生态补偿。工程建设对植被和野生动物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工程对生态格局、生态演变趋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生态恢复能力、种群源的持久性和可达性、生态景观、区域小气候等影响轻微。
运营期:
①植被恢复不到位,将造成水土流失程度的增加。
②道路交通量增加,汽车运行噪声对野生动物栖息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道路改建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沥青摊铺等作业工作。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摊铺时的烟气、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装卸材料的车辆运输过程等。根据同类型施工资料类比分析,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主要是施工场地周围100m,施工场地下方向影响范围增加至150~200m。此外,车辆运输产生道路扬尘会影响道路两侧的环境空气,路面积尘量在0.1kg/m 2时,道路扬尘影响范围约为10~20m,而积尘量在0.6kg/m2时,道路扬尘影响范围达120~150m。道路两侧均有居民,为了降低施工扬尘对其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降尘措施:
①原有路面破碎时应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对进出项目区的车辆进行车速控制,防止增加路面灰尘。
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③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当风力达到4级时暂停施工),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挂环保公示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⑤封闭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堆放场所应加强防起尘、遮盖措施。
⑥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计情况下的1/3。
⑦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覆盖帆布,防止洒落等,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
⑧离场车辆冲洗车轮:施工运渣车辆使出施工场地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严禁将泥土带出施工场地。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且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运输动力扬尘
通过合理科学制定运输车辆运行班次,减少行驶动力扬尘起尘量,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运输动力扬尘。
(3)施工机械废气
由于施工场地车辆和各种燃油机械沿线布置,尾气排放源强不大,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由于项目区空间通畅,通风条件良好,通过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4)沥青烟
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和站,均外购。本工程道路路面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路过程中将有沥青烟挥发。因此仅在路面工程施工期间沥青摊铺作业过程中将会有沥青烟排放,对道路两侧住户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路面沥青砼采用AC-13C、AC-20C(SBS面层),SBS的应用是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可视为改性沥青90#与石料的组成材料,不仅可改善道路面层的结构性能,还大大降低了沥青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由于项目区空间通畅,通风条件良好,施工区周边植被丰富,通过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交通道路扬尘,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TSP。
(5)汽车尾气
车辆的定时检修,控制合适的车速等措施能降低汽车尾气的浓度,减少对道路沿线的污染。目前,对于乡村公路项目而言,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公路自身的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此外,由于对环保的重视、技术进步和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未来机动车车辆单车污染排放量将可能大大降低。本项目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汽车尾气的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级别,其影响是有限的。
(6)扬尘
本项目道路路面为沥青砼路面,营运期间扬尘主要来自上路的汽车所带进的泥土以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另外大气中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也占一定比重。目前减少道路扬尘的措施主要包括:
①管理部门应监督道路路面的卫生状况,负责道路清洁的部门应经常清扫路面并洒水,尽量减低路面尘土量;
②当地政府需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③控制车速;
④悬挂环保标识牌。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营运期间路面扬尘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周边空旷有利于大气扩散,汽车尾气和扬尘的影响不大,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大部分现状道路路面较窄或路面为土路,项目拟对现有道路拓宽,路面铺摊沥青混凝土,项目建成后,村组道路路面质量得到提升,使得项目路面尘土减少,很大程度减少了汽车行驶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3、水环境
施工期:本项项目施工过程采取就近租用民房设置办公设施的方式,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沿城镇排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下水管网。没有排污系统的应设置临时废水收集设施,针对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公路施工期流失的水土作为一种污染物排入周围环境,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受影响的对象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大西沟水库、马圈沟水库等。
(1)工程建设过程中,在跨越河流时,施工挖方、填方及铺筑路面时产生的扬尘会污染水质,使水中SS增加,若不慎将筑路材料落入河流中,将会污染水质或堵塞。
(2)施工中机械故障漏油及冲刷机械产生的水随地表径流或直接冲刷进入水体,使SS、含油量增加。
(3)施工排放的废水流入附近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运营期:公路营运后,路面雨水径流是造成公路沿线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它有可能携带路面扬尘,尾气排放物及汽车漏油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项目所在区域由于受地形的影响,具有湿润大陆性中温带气候特征。气候总体特点是:在气象要素方面,阳光充足,空气湿度小,蒸发量大;气温变化剧烈,日温差大,无霜期较短;降水量少,月、季、年度变化大,局地间差异大,山区多于平原,风力因各地地形影响表现不一。在降水量少,蒸发量大的条件下,除非发生强暴雨,否则地面很难形成径流。因此,该公路沿线通过降雨形成的径流将落在路面上,并通过路面排水系统进入边沟排水沟,该排水自成体系,不会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
4、声环境
施工期:公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类型具体可区分为以下三大类:
(1)采挖土石方时的机械噪声;土方和砂砾料采挖时需用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等,这些机械噪声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输建筑材料汽车的噪声;
(3)公路施工现场机械噪声。
道路建设项目所用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实际调查,目前道路建设施工工程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摊铺机等。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的声环境影响源,主要为车辆运行噪声,营运期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近期(2025年)昼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10m以外、中期(2030年)昼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20m以外、远期(2035年)昼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40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近期(2023年)夜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30m以外、中期(2028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40m以外、远期(2033年)夜间预测值在距道路中心线60m以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老路面须铣削产生的废弃沥青混凝土、土方挖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集中运走并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运至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弃沥青混凝土可破碎后用于历年开春翻浆较严重路段打底层利用。
根据可研初步估算,本工程总挖方为81.75万m3,总填方为27.25万m3,内部平衡使用后弃方量合计为54.5万m3。因此,本工程路基填方全部采用挖方,不需要另外取土。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国土局、环境保护局)共同配合,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沿途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避免选择在雨水汇集量大,冲刷严重的地方;
(2)避免选择在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防止因为加载面加剧的次生灾害;
(3)选址还应避开农田和建筑物,以减少征地和拆迁费用;
(4)应避开湿地,以保护其特殊生态功能。
(5)应选择在低洼地段,荒山或荒地,肚大口小,有利于布设拦渣工程的地型位置,谷底平缓U型沟谷及锁口容易的地形较为理想;
(6)尽量减少占用水土保持设施和林草,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7)弃土堆置应不使河床水流产生不良的变化,不对永久建筑物与河床过流产生不利影响;
(8)弃土场的使用应做好规划,开挖区与弃土场应合理调配,以使运费最少;
(9)尽量满足地方建设要求,在安全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利用弃土场填土造地等;
(10)弃土场临空面应背向道路和居民区,以降低安全隐患。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污染物均能够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运营期:项目建成营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汽车运输洒落的泥沙固体物料。本项目道路不设收费站,因而在运营期间没有收费站人员生活垃圾产生。但由于本道路主要承担农村及景区车辆交通,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汽车运输洒落的泥沙固体物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应高度重视工程新增占地问题,从保护草原植被及林地的角度对路线走向进行优化,尽量避绕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地段。
(2)工可阶段尚未确定取土场,评价要求取土场选址须避开乌鲁木齐市二级水源区和可视范围(公路两侧200m)之内;取土场不得设置在景区范围内,不得在景区内设置施工便道。
如需变更取土场和砂石料场等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的位置,应做好临时工程设施的选址规划,其要求如下:
(1)遵循集中取弃土场和采石、采砂的原则,严禁随意乱挖、乱弃、乱采。
(2)取弃土场及砂石料场的位置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景区核心区,评价不建议现场拌制沥青混凝土和在景区河道取料。
(3)尽量避让植被较好的草地,严禁将上述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布设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地段。
(4)进一步优化取弃土场设置,严禁占用草场和农田,减少临时占地。
(5)要求取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工区等临时占地禁止设在生态旅游规划区、乌鲁木齐市二级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内和伊犁鼠兔活动范围。
(6)取、弃土深度分别不应超过4m;表层土集中堆存,用于施工后期施工迹地恢复表层覆土。
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对取弃土场和施工便道等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占地上植被发育良好地段的表层土的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
本项目穿越生态旅游规划区的路,对景观质量有一定影响。建议加强与森林公园管理部门的协调,做好景观设计工作。注重本项目路线及附属设施与景区的景观协调性,减少人为痕迹,尽量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旅游管理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预留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护通道。
通过采取以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可最大限度减少土壤的流失,减轻工程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消退。项目建成后一定程度上提高周边的环境质量,对景观、生态建设呈正面影响。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改善当地的生活居住条件、交通条件,同时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将促进城镇农村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运营期:
(1)公路运营期间,应继续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工作,并在公路沿线乡村路段进行植被的绿化美化工作。
(2)对施工迹地,包括取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进行适当平整,保持适当的粗糙度。
(3)公路养护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公路本身的养护,也要注意保护公路地界内的土地及其植被,防止人为破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尽量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下的路基填方施工。
(2)粉状材料(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运输应有篷布遮盖,在雨天和大风天气应将堆放的材料用蓬布遮盖。土方、砂石料、弃方运输应有蓬布遮盖,尤其是在雨天和大风天气。
(3)施工便道每天至少洒水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或在干旱季节频繁洒水多次。
(4)文明施工,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以减少施工作业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运营期:
(1)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运输渣土、垃圾等的车辆无遮盖上路。
(2)加强道路运行和维护,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以减少尘土飞扬。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本项项目施工过程采取就近租用民房设置办公设施的方式,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沿城镇排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下水管网。没有排污系统的应设置临时废水收集设施,针对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公路施工期流失的水土作为一种污染物排入周围环境,对周围水体造成污染,受影响的对象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大西沟水库、马圈沟水库等。
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针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沿线跨河(沟)段施工物料等对水环境的影响。
(1)在沿线桥涵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严格防止施工材料及废料进入地表水体,污染水质。
(2)公路建材堆放地、预制场、弃土场,必须远离农田及沿线地表水水库段。
运营期:
运营期不设置收费站等服务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针对涵洞及沿线附近水体。
(1)保证公路涵洞的畅通,经常维护和检修,避免涵洞的淤积和堵塞,定期检查灌渠过水涵洞的泥沙淤积情况,及时清除。
(3)对于路面车辆遗落的渣土等,应定期清除,并送指定场地填埋。
(4)加强对沿线水库区域防护设施设置,以免车辆跌入附近水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在施工时强噪声施工机械应避免夜间(00:00~8:00)作业。
(2)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或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3)在沿线村庄做强振动施工时(如振荡式压路机操作等),对施工现场的民房应进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确受工程施工振动影响极大的民房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运营期:
(1)加强营运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
(2)加强交通管理,夜间在学校、居民住宅区禁止鸣笛。
(3)在声环境敏感(如学校、居民集中区等)路段,竖立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以此将车流量增加带来的噪音影响尽量降低。
(4)注意道路维护,及时修缮破损路段,保持路面平整以减少交通运营噪声。
5、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
(1)工程施工区靠近乡镇,开挖弃渣采取即挖即运,弃渣当日就可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无需设置临时弃渣堆场。
(2)建筑垃圾来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这部分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或资源化利用。
(3)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项目建成营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汽车运输洒落的泥沙固体物料。本项目道路不设收费站,因而在运营期间没有收费站人员生活垃圾产生。但由于本道路主要承担农村及景区车辆交通,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汽车运输洒落的泥沙固体物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与法规及相关规划的要求,社会效益显著。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完善施工防护措施等手段可以有效减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也在较大程度缓减了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通过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并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具体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2.本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运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北二巷28号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程文强;联系电话:17399918683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召琴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690811262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局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我局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09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http://www.urumqi.gov.cn/gk/bwsx/400742.htm)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行政隶属于达坂城区境内,整体为新建。部分路段涉及村庄。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公路沿线居民。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于2018年09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http://www.urumqi.gov.cn/gk/bwsx/400742.htm)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局或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沿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沿线游牧人家及附近塔亚苏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持什么意见?
2.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如何?
3.项目所在地有您认为应该特别保护的自然资源(如珍稀动植物、矿产自然景观)和人文遗迹(如古建筑、文物、地方特有文化遗产等)吗?具体指什么?
4.预测结果中可能会对您产生较大影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影响,您能接受吗?
6.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吗?
7.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局或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