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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1-15 / :8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开发区管委会现对对该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

  2、规划概况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距阿拉尔市城区西北方向8km处,规划面积24.95km2,产业定位以棉化纤、能源电力、新型建材、氯碱化工、油气化工、印染、光伏太阳能及冶炼为主。2008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阿拉尔市工业开发区为自治区级工业开发区(新政函[2008]85号),2010年1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审查通过该规划(兵环审[2010]193号)。

  在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开发区的经济实力和环境状况均发生了变化,为了解开发区在先前开发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掌握开发区建设以来的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开发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总结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对该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阿拉尔市滨海大道东1395号大学生创业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7-4688612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3  传真:0991-385701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电子信箱:273265352@qq.com

  四、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天合公司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天合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规划跟踪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天合公司对规划在影响预测和承载力等分析基础上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天合公司通过调查入园企业概况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状监测,分析环境质量发展趋势;对上一轮规划环评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等提出解决方案等。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2)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后报送兵团环保局审查。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开发区管委会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天合公司或开发区管委会。

  (3)开发区管委会在报送兵团环保局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开发区管委会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开发区管委会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