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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哈拉哈塘油田塔河南奥陶系油气藏百万吨开发概念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1-15 / :6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1月,受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哈拉哈塘油田塔河南奥陶系油气藏百万吨开发概念设计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院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哈拉哈塘油田塔河南奥陶系油气藏百万吨开发概念设计。
建设地点: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地处塔里木河南岸,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
主要工程内容:勘探评价新区(鹿场、果勒、富源II、果勒Ⅱ)设计利用老井2口,部署新井127口,投产井115口,预测产能33×104t/a。油气处理以哈一联为中心,新建撬装化计转站6座,新建油气集输干线连通各计转站,将油气输送至哈一联统一处理,依托已建管道外输。哈一联扩建1套原油气提脱硫、球罐沉降脱水、原油稳定、原油存储及原油外输装置,1套湿法脱硫、天然气增压、脱水脱烃、硫磺回收及硫磺精制装置,扩建后轻质油处理达到100×104t/a规模,天然气处理达到100×104m3/d规模。原油外输依托现有外输管线,在轮南储运站扩建加热、增压装置,同时在轮南-牙哈凝析油输送管道中间设立增压站,满足输送要求,最终输至牙哈装车站外销。天然气外输依托已建外输管线汇入塔轮输气管道,最终进入轮南轻烃厂深度脱烃。新建集油、集气干线128km,同沟敷设供水管线208.22km;新建四级公路141km;跃满转油站扩建150人公寓楼一座,热普新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倒班公寓。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1883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996-217270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我院委托有采掘类环评资质的天合公司,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院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由天合公司完成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天合公司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我院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天合公司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我院持审批申请,将送审稿提交至自治区环保厅。
(2)我公司同时将报告书送审稿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自治区环保厅委托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报告书进行评估。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工程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天合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以及乌市初审意见和总量文件,出具评估意见。
(4)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阿克苏地区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我院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天合公司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院或天合公司。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我院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全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工程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关心人群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本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院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11月15日起,到2018年11月28日止。请在期限内与我院或天合公司进行联系。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