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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2018-11-07 / :1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报告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现将报告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是依托大型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建立起来的自治区级大型化工园区,园区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距乌鲁木齐市城市中心18km,西起原七道湾路、沿米东路以西至新疆高等警官学校,东至规划东过境路,规划范围面积约108 km2。园区由氯碱化工区、石油化工区及综合加工区组成,是新疆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制造业基地,既是老工业区,也是新工业区。

  2005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5]134号文同意设立米东新区化工工业园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07年10月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新环监函[2007]406号文出具了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环评执行情况

  工业园区已开发区域中部分用地性质与原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入区项目与工业园区定位基本相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的来看,用地的变化不会引起明显的不利环境影响。

  工业园区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并未完全落实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迟于园区的建设、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编制工业园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三、入区企业调查

  石油化工区入驻企业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氯碱化工区现状年入驻企业主要是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神华集团新疆能源公司。

  综合加工区是围绕石油化工和氯碱化工两大主导产业链延伸发展的下游产品区,主要发展机械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及电气器材制造业等。

  工业园区目前的产业定位基本符合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石油化工区和氯碱化工区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基本满足入驻企业发展需求,但石油化工区以地下水为水源,应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关闭石化水源地机井,采用河东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再生水和“500”水库引来的外调水量替代地下水源。

  综合加工区排水、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较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稳定达标排放,符合规划的要求,同时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综合加工区未实现集中供热,不满足原规划环评要求。跟踪评价要求加强区域污水管网的建设;近期加快集中供热锅炉房的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应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建议优先采用电锅炉。

  五、跟踪评价结论

  对照化工工业园区规划、原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本次跟踪性评价采用实地勘察、公众调查、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工业园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变化、污染控制措施、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分析与评价。

  调整后的规划产业符合各级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及资源可以承载规划的继续实施;工业园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能源结构相对合理,可以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

  综合以上分析,在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下一阶段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委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朱宇航

  委托单位联系方式:15276613651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261号嘉和人家二期综合楼2幢9层09、10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梅军

  联系电话:15199034647

  邮箱:284436077@qq.com

  七、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为了增加公众对化工工业园区的了解,本次跟踪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化工工业园区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化工工业园区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化工工业园区关心的问题,对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园区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编制主导,在跟踪评价单位辅助下完成,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9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75506/index.html)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规划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化工工业园区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化工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备案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化工工业园区的了解程度;

  2.对化工工业园区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化工工业园区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是否接受;

  4.化工工业园区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是否接受;

  5.化工工业园区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是否接受;

  6.化工工业园区对声环境质量影响是否接受;

  7.化工工业园区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是否接受;

  8.化工工业园区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否接受;

  9.对化工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化工工业园区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满意程度;

  11.对化工工业园区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化工工业园区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化工工业园区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委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