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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门诊住院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1-01 / :9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门诊住院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门诊住院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558号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院内,建设场址东侧为多斯鲁克路,南侧为珠江路东延,西侧为胜利路,北临胜利路一道巷。中心坐标为北纬N43°46′11.24″东经E87°36′56.35″。
4、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用地为友谊医院原有用地,用地面积27973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评价内容包括床位557张,日门诊人数增加1000人。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规模达到日门诊量2060人,设置床位达到977张。总建筑面积为69353平方米,其中包括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的模拟诊室、教室等面积为3800平方米,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的另1800平方米做宿舍使用,调整至内科1号楼内设置。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门诊住院楼,地上建筑17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79m(室外地坪至17层层面面层),污水处理站以及医院办公辅助用房及设备用房。
5、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9952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拆迁以及运营期活动均在友谊医院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筑粉尘、驱动设备(柴油机)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装修废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废气。
3、水环境
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医院运营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4、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活动中的挖掘机、推土机、振捣棒、电锯等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输车辆以及拆迁活动对声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各类风机、备用发电机、各类泵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汽车进出项目区产生的交通噪声、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泥、栅渣和生活餐厨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施工规范,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在工程要求范围内尽量减少土方的开挖程度,将挖出的土方堆存在划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堆场,以减少土方占道;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如水泥、沙子等,采取覆盖措施,减少起尘,并定时洒水,保持土方的潮湿,以减少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装修期间应尽可能考虑改进施工工艺和作业方式,尽量采用石材、木制等成品或半成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如需切割或打磨石材、木材等,应及时关闭门窗,并适当用水淋洒切割材质和地面,或在地面上铺一层湿木屑,装修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并运出项目区,尽可能减小扬尘及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为减小挥发性有机废气对装修工人及大气环境的影响,应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装修后的房屋至少通风换气30d左右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有关室内装饰装修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室内污染物浓度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间工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声环境:挖掘机、推土机、振捣棒、电锯等设备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并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建筑垃圾。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后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停车位主要以地下车位为主,汽车尾气经过绿化带吸附净化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声环境: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厂界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院食堂的餐厨垃圾依照《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灭菌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与医疗废物一并交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下,工程所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门诊住院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558号邮编:830049
联系人:肖高利
电话:13899903037
邮箱:89232830@qq.com
环评单位: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环园路739号邮编:830013
联系人:史小丽
电话:13659981956
邮箱:919085775@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位置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78132/index.html)上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10月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人员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污染环境空气?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污染地表水环境?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污染地下水环境?
(6)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对声环境造成影响?
(7)您认为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9)您认为本项目的施工期是否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0)您认为本项目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11)该项目是否对当地经济有推动作用?
(12)综合考虑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电话、口头建议、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第二次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