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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工业硅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0-15 / :14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7月27日,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工业硅项目

  2、建设单位: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变更)

  4、建设地点:鄯善县石材工业园矿产品加工区

  5、项目概况:

  以硅石、洗精煤及木屑等为原料,采用全煤法生产工艺生产工业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233MVA工业硅电炉。其中,工业硅电炉分别布置在8个主厂房内,每个主厂房布置433MVA矿热电炉。本项目中电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SNCR烟气脱硝及布袋除尘,烟气余热利用共配套32台40t/h余热蒸汽锅炉及6台50MW余热发电机组。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气

  废气产生来源: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营期硅石破碎产生含尘废气;运营期原料堆场卸料、落料时产生的含尘废气;运营期电炉配料、上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运营期工业硅电炉冶炼烟气;运营期电炉出料口间接排放的含尘烟气;工业硅成品破碎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

  废气控制措施:工业硅电炉烟气采用“SNCR烟气脱硝+矮烟罩+余热锅炉+空冷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方案净化电炉烟气并利用余热。其余废气控制措施包括:(1)硅石破碎筛分过程产生含尘废气通过水溶液喷淋抑尘;(2)配料及上料粉尘由8套配料除尘系统进行控制,成品加工除尘系统由8套配料除尘系统进行控制,均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和引风机组成,通过风管将粉尘抽至气箱脉冲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然后分别通过高20m、25m的排气筒排放。含尘气体经过滤后气体含尘浓度小于30mg/Nm3,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原料露天堆场的无组织颗粒物防治措施主要是防风抑尘网和洒水降尘,洗精煤全部进入封闭式煤仓内贮存。洒水降尘有效覆盖原料露天堆场,在覆盖范围之外不允许堆存矿石原料及木块。

  环境影响概述:建设工程完成后各生产工序配套环保设施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达标排放,粉尘SO2NO2等污染物叠加现状背景值后没有超标,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处于工业园区,地势开阔平坦,平均风速大,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项目建设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废水产生来源:施工期施工废水;运营期工业硅生产净环水排污水、硅石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废水。

  废水控制措施:施工期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为硅石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余热锅炉排污水作为硅石冲洗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鄯善石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环境影响概述: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内预处理后进入鄯善石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本工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3.固废

  固废来源构成:施工期建筑废物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电炉冶炼炉渣;电炉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上料及供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成品加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等。

  固废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规范的施工行为,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随施工结束时清除;电炉炉渣含硅较高,收集后外售;电炉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经加密后外售作混凝土添加剂;上料及供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回用;成品加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外售;废耐火材料在厂区临时贮存,最终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环境影响概述:本项目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噪声环境影响:空压机、风机、水泵及运输车辆等。

  噪声控制措施: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对厂房等进行隔声处理及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等措施。

  环境影响概述:利用建筑材料及其他消声减震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为减轻和消除环境风险事故的不利影响,评价针对本行业容易出现的各种环境风险,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之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鄯善县石材工业园,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

  联系人:敖军

  电话:18699330377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级,国环评证字第4006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杨勇

  电话:0991-7987538

  E-mail:119328864@qq.com

  、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环境保护措施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主导实施,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项目环评已于2018731日在新疆鄯善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ss.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鄯善县石材工业园,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分别在鄯善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