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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0-12 / :8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0月,受新疆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纺服办)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选址于乌昌大道南侧,北邻沙坪路,南邻豫宾路,西靠乌奎高速路,东靠北一路,规划总面积约2400亩。

  (2)总体定位

  通过“以商促贸、以贸带工、工贸联动”,形成商贸功能完善、创意文化时尚、潮流发布展示、布面辅料齐全、电子商务智能的门户级国际综合商贸口岸。

  (3)建设目标

  规划将链接国内、面向国际化的、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大型电子智能化门户级国际综合商贸口岸作为建设目标。

  (4)功能分区

  规划区由商务商业综合区、中心商务区、商住综合配套区三个功能区组成,各区之间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形成商贸中心,带动区域发展。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新疆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纺服办);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人:赵锋;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13999135167;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沙;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5-8677316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环评单位进一步做环境现状调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并对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乌鲁木齐市环保局。

  (2)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取得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在规划环评受理、做出审查决定前对规划环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概况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新疆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纺织服装开发办)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