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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10-10 /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7月,新疆塔城三农草原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要求,对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塔城三农草原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位于塔城市恰夏镇窝尓塔阿树塔斯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3°30'14.36",北纬46°40'57.56"。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三期完成35000头育肥场建设。总占地面积807亩,总建筑面积4680平方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肉牛良种繁育场
产房+犊牛舍300m2,开放式牛舍2400m2,运动场40000m2,冻精生产车间300m2,放牧场地5000亩。
- 育肥场
按照万头1个单元设计。建设围栏运动场15万m2。
配套使用面积:地面青贮堆储占地:1.5万m2,50m宽×300m长×3m高。麦草剁占地:1.0万m2,50m宽×200m长×5m高。
- 公用配套工程
新建综合办公楼、宿舍及餐厅3000m2,配电室78.8m2、磅房80m2、给排水管网5000m、电力线路5000m、硬化道路3000m2。锅炉房240m2,
门卫室、地磅房180m2,污水处理池2座,机井1眼,地下蓄水池1座,供电线路4000m,大门2座,围墙2000m,场区绿化5000m2。
(4)饲料加工厂
饲料加工厂生产性土建工程:新建主体厂房500m2、预混料车间200m2、原料库1000m2、成品库1000m2、辅料库500m2。
(5)有机肥加工厂
主体土建工程:新建生产车间5400m2,原辅料库2400m2,成品库2400m2。
(6)粪污处理中心
主体土建工程:新建固体发酵车间4800m2,生产车间5400m2,原辅料库2400m2,成品库2400m2。
项目总投资1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道路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粉尘、NOx。施工材料(水泥、砂石)、挖掘土石方的露天堆存,在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将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清洗废水。
3、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各种机泵等施工机械设备、装卸车辆、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施工基础开挖、回填以及施工机械运输碾压对作业区原有地表土壤及周边植被的扰动,致使地表松动,导致风蚀、水蚀,易引起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有机肥加工粉尘和少量的餐饮油烟。
(1)无组织恶臭:恶臭气体主要来源牛舍、堆肥场,为无组织排放,恶臭主要来源为有机物腐败时所产生的NH3、H2S等。
(2)粉尘:项目有机肥加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碎、筛分、烘干工序产生粉尘。
(3)食堂油烟:主要由食堂烹饪所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养殖废水,废水主要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有牛叫声,饲料加工区、有机肥加工区、养殖区等设备噪声及配电设备等噪声,同时还有车辆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牛粪、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油脂、生活垃圾、沉淀池池渣。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规范施工营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栏;施工器械、建筑材料分类停放和堆存;袋装水泥堆放在专用的临时库房内;运输及堆放砂石料、建筑材料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的抑尘措施;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区修建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池底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并平整土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使用减震坐垫与隔声装置;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对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并安置于单独工棚内;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呜笛,不得随意扔、丢、抛、倒,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
4、固体废物
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车辆运输散装物料时须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漏撒;施工中产生的废材料、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并及时销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沿途不得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平整土地;施工弃土就地平整。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临时生活区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平衡,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避开大风天气,弃土及时处置;施工中合理组织材料的拉运,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砂石料及时拉入现场,并尽快施工,避免在堆放过程中,沙土飞扬,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土石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1)恶臭
牛舍和堆肥发酵场产生的恶臭气体于场区内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恶臭中的氨、硫化氢最大地面落地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由于本项目地形平坦,周围空旷,最近的居民点阿树塔斯村位于本项目区西侧1.5km处,处于侧风向,养殖场下风向2km内没有居民区,恶臭仅对厂区养殖工作人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粉尘
本项目饲料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出,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碎、筛分、烘干工序产生粉尘,对应设备粉碎机、筛分机、烘干机顶部加装集气罩,将粉尘统一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去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拟设计在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经屋顶排空。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不产生养殖废水,废水主要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废水做到零排放。
3、噪声
项目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场房内布置,部分设备加装基础减振,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生活垃圾和废油脂和医疗废物等。通过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以使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对土壤、水体、大气、环境卫生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5、风险分析
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疫病的传播和废水事故外排风险,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从环境风险角度考虑项目可行。畜禽的疫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并且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要求处理病死牛尸体,则会很大限度上的降低疫病的流行。
6、卫生防护距离
综合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该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民居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均良好,运营期各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或者合理利用,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万头育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也可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疆三农草原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西尔乡库西托别村
联系人:曹晖
联系电话:13720758080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509913031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1号楼6层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建设单位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参考环评单位意见后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本项目两次网上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塔城市恰夏镇窝尓塔阿树塔斯村,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采取实地走访的发放形式。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包括哈巴克村、阿树塔斯村等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等。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对象以项目区周边为主的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
1、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3、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
4、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
5、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周围区域评价范围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新疆塔城三农草原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