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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10-09 / :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930日,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项目投资:1000万元。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该项目设计年处置BDO精(蒸)馏残渣废液40000吨,采用加热负压抽提工艺,分馏残液中的BDO3-甲基1.5戊二醇、1.4-丁二醇二缩水甘油醚,然后向剩余残液添加硫酸,中和氢氧化钠并静置,待其中的硫酸钠溶液和聚醚分层后,将硫酸钠排出,浓缩达到《工业盐标准》(GB/T 5462-2015)后,同其他醇类和醚类(BDO3-甲基1.5戊二醇、1.4-丁二醇二缩水甘油醚和聚醚)一同外售,含醇类废气经罗茨风机压入水中吸收后排放;处理废机油30000吨,采用加热负压抽提工艺,抽提其中的基础油,冷凝回收,达到《通用润滑油基础油标准》(Q-SY44-2009)后外售,不凝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排水管网,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垃圾场填埋。醇基燃料加热炉燃烧废气经15m的烟囱排放。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倪向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03127137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199号集电港办公楼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晓龙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6621111

  评价单位邮箱:232953540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委托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精(蒸)馏残渣废液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厂址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对企业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厂址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点、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

  ②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排污情况,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评价该项目在投产运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状况进行预测及评价。

  ③公众意见调查:通过信息公告、发放问卷、交谈、咨询专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④对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次建设项目作出可行性结论。

  五、环评审批程序

  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自治区评估中心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评审完成后报送巴州环保局预审,最终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公众对本项目选址问题、工程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第二次信息公开及完善环评报告书内容做准备。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公示期限: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巴州爱格瑞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