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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 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

2018-09-26 / :2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9月底,受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我公司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技术改造项目。

  2.工程内容

  (1)此次技术改造采用富氧循环流化床气化技术代替原有的富氧连续气化技术。

  (2)采用醇烃化精制工艺代替原有的铜洗工艺。

  (3)原环评批复该项目工艺酸性气直接送燃气锅炉作为燃料气,锅炉废气依托新疆宜化2×330MW热电机组脱硫脱硝系统处理。此次技术改造回收系统中的酸性气,副产硫酸。

  (4)增设一座全厂性危废库,仓库设计总面积1000m2。

  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4.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94724.2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顺荣          

  联系电话:1829953812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联 系 人:韩工                      邮箱:303151280@qq.com

  联系电话:0991-4182190   传  真:0991-418218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天合公司接受我公司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天合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同步进行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天合公司对本项目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天合公司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本项目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我公司持审批申请,将送审稿提交至自治区环保厅。

  (2)报告书送昌吉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自治区环保厅委托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报告书进行评估。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天合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以及地州初审意见和总量文件,出具评估意见。

  (4)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昌吉州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在确定天合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天合公司。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关注的群众可以查阅环评报告书全本。

  (4)我公司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9、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0、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1、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9月26日起,到2018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