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91-4165463 | 0991-4165461 | 0991-4165486     微信公众号   个人中心

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9-07 / :83

  2017年10月,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2、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阿勒泰市。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7°47'54.00",东经88° 5'29.00"。

  3、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分拣系统,医疗垃圾分拣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及相应附属设施。近期所需有效库容100.69万m3,设计规模为近期(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25t/d,远期(2030)年处理能力150t/d。

  4、工程投资:总投资3800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气: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车间废气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运输车辆、周转箱、消毒处理车间接冷藏库的消毒和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可能对水环境产生污染;

  3、噪声:提升设备、 风机、 破碎设施、水泵等设备噪声可能对四周厂界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中误混入的放射系物质、经破碎消毒系统消毒处理后的残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废气治理系统产生的废滤膜和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地表塌陷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环境:根据国家新的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进行尾气处置,由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完成烟气的冷却、脱酸和除尘,最终达标排放。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主要由一次冷却炉、二次急冷塔、消石灰喷入装置、活性炭喷入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引风机、烟囱等部分组成。

  2、水环境:厂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浇灌厂区绿地。

  3、声环境: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通过加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再经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灰渣处理包括焚烧系统产生的残留物灰渣和尾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的处理。出灰装置由出灰盖、出灰小车、灰渣周转箱等部分组成。热解气化炉内经热解气化、灰化冷却后产生的灰渣在热解气化炉底部出灰盖开启后,落入出灰小车上的灰渣周转箱内,出灰小车经轨道将灰渣箱运出焚烧车间,由垃圾运输车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布袋除尘器飞灰处理系统采用圆筒式飞灰收集器将飞灰收集到容器内,并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固化后运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 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少占地,禁止超范围占地。

  (2)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8月20日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等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项目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本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并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赛依山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609066109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城

  邮编:050000      

  联系人:赵铁铭

  电话:0311-67598613

  传真:0311-6759861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14、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网站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