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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顺北 5 号联合站至沙雅县输气管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09-05 / :97
2018年8月31日,受沙雅县振兴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顺北5号联合站至沙雅县输气管道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我公司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顺北5号联合站至沙雅县输气管道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输气管道所经地区隶属于沙雅县,起点为顺北 5 号联合站处输气首站,终点为沙雅县工业园区输气末站。管道路由无法避绕塔里木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主要工程内容:推荐方案线路全长98km,管道沿线穿越塔里木河1次,穿越小型河流和沟渠21次,穿越1次,其他普通公路44次。管道设计输气规模按285×104m3/d进行设计,管道设计压力10.0MPa,管道外径为Φ406.4,管道钢管材质选用L415M;输气首站的设计规模为285×104m3/d,主要功能为接收顺北油气田来气,过滤、计量、增压后外输;输气末站的设计规模为285×104m3/d,主要功能为接收输气首站来气,过滤、计量、调压后输往下游用户。输气管道采用3PE外防腐层,强制电流阴极保护。全线设置1座控制中心(位于输气首站)、1座输气末站、3座远控线路截断阀室;实现全线数据上传至输气首站,建设24芯管道伴行光缆一条;输气首站考虑利用顺北油气田建设电力设施供电;输气末站考虑利用周边工业园区已建电力设施供电;阀室考虑采用太阳能供电。
工程投资:本工程含增值税建设投资为48123.5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沙雅县振兴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海旺
联系电话:0997-832251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我公司委托有交通运输类环评资质的天合公司,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由天合公司完成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天合公司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天合公司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报送至阿克苏地区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环评预审意见;
(2)报告书连同地区环保局预审意见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受理大厅,环评处委托自治区的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报告书,评估会议出具专家意见;
(3)天合公司根据专家评估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地州环保局预审意见出具评估意见;
(4)评估中心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评估意见、预审意见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我公司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天合公司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天合公司。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全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工程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关心人群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本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
沙雅县振兴国有资产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