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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顺北区块放空气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9-04 / :112
2018年1月,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顺北区块放空气液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顺北区块放空气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顺北区块放空气液化项目
2、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沙雅县盖孜库木乡境内顺北油区,地理坐标:北纬40°35′23″,东经82°52′57″。
3、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原料气是天然气,将其中可能存在的液体和机械杂质过滤掉,再在计量撬中计量,然后经净化、冷凝至液化一系列工艺过程,再将液化天然气(LNG)送入储罐,经泵送装车。
本项目规模为日处理天然气10万m3/d,年生产液化天然气(LNG)2.952万t。项目总用地面积26000m2(约39亩),总建筑面积5000m2,建设LNG撬装装置、辅助生产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
4、工程投资:总投资8000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沙漠地带,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壤、野生动植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但是由于项目占地面积有限,区域生态系统仍保持开放、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因此对于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较小,其生态稳定性及其结构与功能也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及施工扬尘,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局部影响,并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投入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艺废气、火炬系统燃烧废气和储罐区、装置区、装车区无组织废气。工艺废气主要来自胺液闪蒸、酸气分液罐分离出的废气、LNG储罐区及装卸区回收的蒸发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3、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胺液再生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胺液再生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外周围沙漠植被绿化,因此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源均为暂时性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和施工人员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本工程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风机、泵类等。本工程周围评价范围内无人群聚居,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原料气过滤分离出的粉尘与机械杂质、MDEA溶液过滤器产生的废活性炭、脱水塔定期排放的废分子筛、脱汞塔定期排放的废脱汞剂、软水制备系统更换的废滤料、废机油、厂区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环境风险
虽然拟建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装置区、装车系统及储罐区等构成了风险源,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安全评价报告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可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将项目环境风险将降低到可接受程度。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少占地,禁止超范围占地。
(2)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2)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应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3)运输车辆进出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
运营期:
导热油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可达标排放;闪蒸汽和BOG蒸发气进入导热油炉做燃料,最终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SO2、NOX,均达标排放;酸气分液罐分离出的少量废气主要为CO2,可达标排放;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过程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废气,环评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很少,收集至防渗旱厕,不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分类治理。循环冷却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胺液再生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沉降处理,自然蒸发。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隔音室、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优化总图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不会造成周围声环境超标。
5、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原料气经过滤分离器分离出的粉尘机械杂质,产生量极小,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MDEA溶液过滤器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脱水塔定期排放的废分子筛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收回;脱汞塔定期排放的废脱汞剂属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更换的废滤料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收回;废机油属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油田固废液处理场处理。固体废弃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设一座事故池,用于消防等事故废水的收集;储罐区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装置区及罐区设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使之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8月13日在沙雅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第二次公示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等可能受影响人群或关心项目建设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本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并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北路开发区522号
联系人:王金云
联系电话:13999351131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六运一街17号608
联 系 人:林中东
联系电话:13602803756
邮政编码:510620
电子信箱:370720523@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2、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支持本工程建设;
14、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网站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沙雅赛普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