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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1万吨/年增碳剂、普煅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31 / :106

  2018年7月,受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1万吨/年增碳剂、普煅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1万吨/年增碳剂、普煅煤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新兴产业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 80°41'21.00",N 41°22'23.52"。

  6、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求,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在原厂区依托《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温宿县同力和一期2万吨/年煤基活性炭建设项目》公用工程建设了一条1万吨/年增碳剂、普煅煤生产工段。原项目的主体工程均未进行建设,本项目在原厂主体工艺占地上新建3台9罐式煅烧炉并配套烟气处理、煤场洗煤、降尘等设施,投运后,可实现年产1万吨增碳剂、普煅煤的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原煤堆场产生的扬尘;原煤破碎产生的煤尘;煅烧炉燃烧挥发分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等;成品破碎产生的粉尘等,以上废气会对项目区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洗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及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水泵、脱水筛、破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在75~95dB(A)之间。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洗煤产生的煤矸石、沫煤、煤泥,成品破碎产生的不合格品,原煤破碎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粉尘,成品破碎产生的除尘粉尘,段烧尾气静电除尘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①针对原煤堆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本报告提出企业根据实际最大储煤量对煤场进行全封闭;②针对原煤破碎产生的粉尘和成品破碎产生的粉尘,采取的措施为分别在破碎产尘点设置集尘罩、风机、袋式除尘器和15m高排气筒;③针对煅烧炉尾气采取的措施为尾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60m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洗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项目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外售至电厂利用;沫煤、成品破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收集的原煤、产品破碎尘、段烧尾气静电除尘收集粉尘外售至钢厂;煤泥清捞后外售给附近砖厂;日常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煤炭深加工项目,属于碳素行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淘汰设备,污染物产生量少。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及可研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主要的影响是原煤堆场扬尘以及原煤破碎、成品破碎粉尘、煅烧炉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做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所以,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

  联系人:高总

  电话:15003068815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曹义军

  电话:17704901315

  E-mail:35179061@qq.com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疑虑,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并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期间环评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了项目调查问卷,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8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上发布。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产业园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运行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新疆同力和煤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