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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28 / :95

  2018年3月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塔里木油田天然气乙烷回收工程

  2.建设地点:本工程新建乙烷回收厂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镇,在已建的轮南轻烃回收厂南面建设。本工程生产的乙烷产品通过管道由乙烷回收厂输送至上库工业园区拟建乙烯厂,管道经过轮台县和库尔勒市2个县级行政区。

  3.建设规模:原料气处理规模为100×108m3/a,设置两列规模为50×108 m3/a(1500×104m3/d)乙烷回收装置,设置两列规模为3.33×108 m3/a(100×104 m3/d)的乙烷产品脱碳装置和脱水装置,设置处理规模为100×108 m3/a(3000×104 m3/d)的天然气增压装置(两台离心式压缩机)。本工程生产的乙烷产品通过管道由乙烷回收厂输送至上库工业园区拟建乙烯厂。乙烷产品采用气相输送,输送管道直径DN600,设计压力2.5MPa.g,输送距离约125km。

  4.产品方案:本工程主要得到乙烷、LPG、稳定轻烃和CO2产品。乙烷产品为76.2×104t/a, LPG为36.63×104t/a(已建轻烃厂生产38.19×104t/a,减少了1.56×104t/a),稳定轻烃为7.47×104t/a(已建轻烃厂生产7.11×104t/a,增加了0.36×104t/a)。本工程返输天然气90.836×108m3/a(含乙烷脱碳装置增压的CO2 0.296×108m3/a,已建轻烃厂返输97.494×108m3/a,减少6.658×108m3/a)。同时,根据油田公司实际需求,可生产液体CO2 5.5×104 t/a。

  5.项目投资:本工程总投资212204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影响时段为施工期,主要体现在管线、站场建设阶段,如占用土地、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土壤扰动等。本工程永久占地12.29hm2,临时征地面积225.0hm2,占地类型以荒漠草地、戈壁为主。管线经过的大部分区域地表植被稀疏,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

  2.空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设期废气排放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施工扬尘,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工程结束后,其影响也相应消失。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导热油炉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乙烷回收厂及外输过程中的烃类无组织挥发,对本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各装置区在运行期排水量较小,水质特征单一。生产废水进污水闪蒸罐后转输至轮一联含油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检修废水排入事故污水池暂存,再转输至轮一联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汇入厂区设置的生活污水池,经泵提升进入轻烃回收厂已建生活污水调节池,再转输至轮南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所以,正常工况下本工程运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弃的分子筛、压缩机废润滑油、外输管道清管收球作业及检修时产生的废渣和生活垃圾。废弃的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储存;压缩机会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定义的HW08类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外输管道清管收球作业及检修时产生的废渣存于排污罐中;本工程生活垃圾依托轮南作业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5.噪声环境影响

  管道线路施工由专业队伍采用机械化方式完成,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机械、车辆造成的,对近距离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作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乙烷回收厂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较大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噪声,厂区及天然气增压站周围除办公用房外无居民区,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本工程实施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工程涉及的生产设施主要是乙烷回收装置、天然气增压装置、乙烷脱碳脱水装置、外输气增压装置以及罐区等。工程可能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天然气、乙烷、稳定轻烃、液化石油气等。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值,本工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工程须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生态保护措施

  (1)乙烷回收厂建设前,严格规定临时占地的范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将使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管线合理选线,严格控制施工区域,管沟开挖,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

  (3)管线施工中要采取保护土壤措施,对农业熟化土壤要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复原的方法,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的后果,同时要避免间断覆土造成的土层不坚实形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4)管线工程施工占有林地,应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设计时尽量减少公益林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控制管道施工带宽度在14m以内,减少占地。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野生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所有车辆均应沿道路行驶,以减少扬尘污染。

  (2)保持运输车辆完好,不过满装载,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程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另外,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

  (3)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4)在经过村庄等环境敏感地段,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并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降低施工期的粉尘散发量。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导热油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并配置高25m的烟囱,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2)对设备和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和维护,包括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法兰及其他连接件,防止发生气体或液体泄漏。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可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生态绿化。试压废水排入铺设防渗膜的集水池,经沉淀后上清液选择合适的地点排放,沉淀物清运。

  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包括正常生产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正常生产污水主要来自脱水脱碳装置,主要含微量烃类,由管道输至生产污水罐,定期转输至轮一联污水处理站处理;检修污水主要来自乙烷回收装置、乙烷脱碳装置、乙烷脱水装置等检修时的设备冲洗水,含烃类污染物,排入事故污水池暂存,再转输至轮一联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汇入轮南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再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做好机械设备组织,分段施工,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操作。

  运营期对声源强度较大设备采用巡检的方式,由操作人员定期对装置区进行检查,尽量减少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施工废料可进行分类处理,部分废料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依托当地处理系统处理。场地平整及管线敷设产生的部分弃土,可就地平铺在施工作业带内。

  运营期废弃的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储存;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定义的HW08类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外输管道清管收球作业及检修时产生的废渣存于排污罐中;本工程生活垃圾依托轮南作业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在今后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性,但其影响和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使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本报告书认为,该工程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

  联系人:周丝雨

  联系电话:0996-2172709

  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90,0991-3857017(传真)

  邮箱:303151280@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本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工程关心的问题,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本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

  2018年3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报告初稿完成后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乙烷回收厂位于轮台县轮南镇,乙烷输送管道由乙烷回收厂输送至上库工业园区拟建乙烯厂,管道沿线经过轮台县和库尔勒市2个行政区,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有轮南生活公寓、轮南社区人员及厂区工作人员。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为风险评价范围(厂区装置区外扩5公里范围),并涵盖本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主要包括轮南生活公寓、轮南社区、厂区工作人员等。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为发放总量的95%。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轮南生活公寓人员、轮南社区居民、厂区工作人员。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单位或天合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或天合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我单位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我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天合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本工程建设;

  15.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工程研究院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