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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08-20 / :89

  2018年8月,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项目地点:阿勒泰市

  项目概要:项目选址位于阿勒泰市。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7°47'54.00",东经88°5'29.00"。建设规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分拣系统,医疗垃圾分拣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及相应附属设施。近期所需有效库容100.69万m3,设计规模为近期(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25t/d,远期(2030)年处理能力150t/d。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香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6090661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505、1506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武晨虹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73107012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众参与说明或报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式三份,其他项目一式二份)。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同时报送已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中明确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不宜公开信息是否已删除,是否同意公开。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调查测试和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工作程序,各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阶段:进行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对工程特性和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参数,识别公众所关心的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

  2、调查测试阶段:对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的现状复核、补充调查和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和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工程地区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明确减缓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对策措施,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

  3、报告书编制阶段: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性,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损益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