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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17 / :176

  2017年11月,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对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

  (2)流域概况

  渭干河流域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地处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平原北部。流域以天山山脉为界与新疆伊犁地区相望,南至塔里木河,东邻库车河,西至温宿县。行政所辖拜城县、新和县、库车县大部分、沙雅县大部分及温宿县博孜墩牧场,范围界于东经80°10′~83°50′,北纬40°50′~42°45′之间,流域总面积2.67万km²,其中克孜尔水库以上流域面积为1.66万km²,占流域总面积的62.17%。

  流域涉及水系为渭干河的干、支流,即克孜尔水库上游的木扎提河、卡普斯浪河、台勒维丘克河、卡拉苏河、克孜尔河五大支流;渭干河干流段(克孜尔水库至渭干河分洪枢纽);英达雅河和沙雅河(渭干河分洪枢纽至草湖区间)。

  (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仅对渭干河流域内的水系及其水资源利用区域进行,引用库车河及塔里木河灌溉的库车县、沙雅县行政区内的农业灌溉面积不在规划范围内。

  流域规划范围东起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西到温宿县、南至塔里木河,北与伊犁州相连,涉及流域水系为渭干河的干、支流,即(1)克孜尔水库上游的木扎提河、卡普斯浪河、台勒维丘克河、卡拉苏河、克孜尔河五大支流;(2)渭干河干流段(克孜尔水库至渭干河分洪枢纽);(3)英达雅河和沙雅河(渭干河分洪枢纽至草湖区间)。

  规划涉及的行政单位涉及阿克苏地区东部四县、西部一县,即东部拜城县、库车县(部分)、沙雅县(部分)、新和县,西部温宿县(山区小部分)。流域水资源的利用主要集中在流域上部的拜城灌区和下部的渭干河灌区(包括库车灌区、新和灌区、沙雅灌区)。

  (4)规划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2010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

  (5)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中,流域灌区灌溉面积现状年为476.2万亩(含复播50.1万亩),根据流域水资源供需状况,规划水平年对通过适当减少复播作物的面积对流域总灌溉面积进行了少量的调减,至规划水平年2030年灌溉面积调减至471.7万亩(含复播45.6万亩)。农业灌溉用水以节水为根本,通过农业节水支持流域工业经济发展用水,适当增加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供水能力解决农业灌溉水资源供需矛盾。通过灌区续建配套及改造、加大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灌溉需水量逐渐减少,毛需水量从现状年的38.5亿m³逐渐降至规划水平年24.7亿m³,农业灌溉用水比例从现状年的98%逐渐降至79.6%;灌溉水利用系数从现状年0.41提高到2020年0.55、2030年0.61;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例从现状年20%逐渐提高到远期水平年2030年的60%;综合毛灌溉定额由现状年的808m³/亩,2020年降至577m³/亩、2030年达到520m³/亩。

  通过流域农业节水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用水,解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工业用水量2020年增长至3.10亿m³、2030年达到3.77亿m³,工业用水比例分别占到流域各业需水总量的10.0%、12.8%。

  加快渭干河流域的水电梯级开发建设,近期使流域水能开发占理论蕴藏量的17.4%,远期达到28.9%。

  2020年台勒维丘克河苏杭水库建成,与下游河道近期堤防工程建设结合,使拜城县县城及该河河道防洪能力由现状5~1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上游其它四河及山洪沟防洪重要险工险段建设以半永久性堤防护岸工程和永久性堤防护岸工程结合为主,防洪标准由现状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卡普斯浪河河道防洪能力由现状5~1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10~30年一遇防洪标准。下游沙雅河及英达雅河防洪重要险工险段建设结合克孜尔水库联合调度,建设半永久性堤防护岸工程和永久性堤防护岸工程,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2030年全流域各河流防洪河段,根据防洪保护对象要求,库堤结合,建设永久性堤防护岸工程,使各河防洪河段防洪能力均达到防洪保护对象防洪标准,以满足流域内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

  (6)流域总体规划方案

  渭干河流域地域宽广,克孜尔水库以上为流域上游区,克孜尔水库以下为流域下游区,其中水库至渭干河分洪枢纽(亦称四六分洪闸)为渭干河干流区,分洪枢纽处渭干河分为两支——沙雅河和英达雅河,两河尾闾消失于草湖地区。

  流域上游山区段:根据地形、交通、经济发展的可行性等条件,主要考虑各河近山区和山口河段的开发,修建综合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工程,用以调节灌溉及工业供水水源、防洪、集中开发水能资源。

  流域上游平原区拜城灌区:在总结灌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节约用水为前提,在各业用水规划的基础上,统一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关注本区域经济发展用水及耗水与进入下游区水量的关系。灌区工程规划结合现状水利工程,主要为改建、改造引水分水枢纽,适当建设地下水水源地,完善灌排渠系配套工程,发展建设节水工程、修建防洪工程。

  渭干河干流区:该河段已建有流域控制性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克孜尔水库工程、渭干河拦河枢纽工程、渭干河分洪枢纽工程。根据该河段地形、地质条件,结合现状水利工程、下游平原区的开发利用要求,在不影响该河段上文物古迹克孜尔千佛洞、库木吐拉千佛洞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在渭干河拦河枢纽处规划建设库车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同时对现状渭干河拦河枢纽工程进行除险加固。

  流域下游平原区渭干河灌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节约用水为前提,以灌区农业灌溉节水支持区域工业经济。在各业用水规划的基础上,统一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地下水,排水治碱、改良土壤。灌区工程规划以改造引水分水枢纽为前导,完善灌排渠系配套工程、大力发展建设节水工程。

  流域下游河段沙雅河、英达雅河:结合现状,主要考虑防洪。防洪结合上游克孜尔水库修建防洪堤工程。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渭干河流域规划实施将会对流域的水资源、水文泥沙、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影响。本报告的编制目的,就是针对规划提出的各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分析规划方案的协调性,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论证规划布局和规模的合理性、规划目标的可达性,从环境角度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减免、减缓和补偿措施,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渭干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确定评价目的、编制依据、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等内容。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通过收集流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基本资料,结合现场调查与监测,对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社会环境等进行调查与评价。

  3、规划分析:包括规划的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4、规划环境影响识别:初步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性质,并结合环境目标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综合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对区域的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

  6、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分析规划布局、规模等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环境保护目标的可达性,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7、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针对规划造成的各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8、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三、主要环境影响

  1、水文情势影响

  渭干河流域规划实施后,将使渭干河新形成3座控制性枢纽工程(温泉水利枢纽、卡木鲁克拦河引水枢纽、苏杭水库)及3座重要控制性工程(木扎提河一级水库、卡拉苏水库、牙克捷水库)。

  流域水电梯级规划按“5库11级”开发,其中木扎提河“1库3级”、卡普斯浪河温泉水库以上段1级(3闸1级),卡普斯浪河“1库3级”、卡拉苏河“1库1级”、克孜尔河“1库2级”、渭干河干流“1库1级”,将形成10个减水河段。

  新形成库区水域面积扩大,水面变宽、水位抬升、流速减缓;新形成减水河段流量减小,水面宽束窄、水位降低,流速减缓。各梯级水库(电站)建成运行后,主要表现在丰水期各工程坝址下游河流流量比天然情况下减少,枯水期各工程坝址以下河道流量较天然情况下增加。通过其调节,将改变下游梯级及河道水量的分配情势,使径流年内分配更加均匀,使天然河道的洪、枯流量过程减弱,出现均化现象。

  为保证河道不断流,流域规划已考虑在各梯级闸/坝断面预留生态基本流量,即按多水期(5月~10月)河道坝址断面按多年平均流量的30%,少水期(11月~次年4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生态基流。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总体上讲,渭干河流域规划方案实施以后,节增了水量,减少了灌区水资源可利用量,引起了灌区水资源量分配上的变化,但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保证率。各规划水平年,规划工程相继投入使用,水库工程淹没及水动力条件的变化,河道水量、水文情势的变化,入河污染源负荷变化,都会对规划河段水体水质产生影响。同时由于山区水库修建将对河道水温亦产生一定影响。

  3、生态环境影响

  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流域规划实施后,水库淹没区面积大幅度的增加。其远期影响可使评价区小气候得到逐渐改善,近期也将使正常蓄水位以上的小气候得到逐渐改善。

  对陆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对渭干河流域开发的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主要是由工程占地引起的。主体工程的建设,淹没和移民安置,各种斑块类型面积将发生变化,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发生改变,对开发区域的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

  流域规划的实施可使渭干河流域灌区生物生产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生产力水平,但提高的程度有限,渭干河流域土地的平均净生产力水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流域规划实施后渭干河P=50%、P=75%来水频率下,流域供需水可达到平衡。设计频率50%时,近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渭干河拦河枢纽断面下泄22564万m³下泄河道,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22437万m³下泄河道;设计频率75%时,近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渭干河拦河枢纽断面下泄22437万m³下泄河道,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9963万m³下泄河道。河水可通过河床渗漏补给地下水,从而有可能使地下水位抬升,有利于尾闾胡杨林(草)的生长。同时汛期输水也有利于胡杨的萌蘖更新,另一方面同时补给了地下水,可促进该区地下水位的提升,从而对胡杨林(草)的生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由于拦河枢纽对河流的阻隔作用以及水文情势的改变,将对河流中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繁殖产生明显的影响。

  水库淹没、施工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取土场、弃渣场、对外交通等工程占地和施工占地将使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一定的变化,导致评价区的生物量有所减小,但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不会受到影响。工程对自然体系生产力的影响是能够承受的,工程实施后对区域自然体系的景观异质化程度和阻抗能力影响不大,对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不会带来影响。

  4、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流域规划将做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并使水资源的配置更符合整个渭干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流域规划对社会经济以及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下阶段的单项工程设计中,应依照“关于印发《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指标体系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总环移[2010]248号)的要求,使渭干河流域后续规划工程设计满足汛期5~10月下泄生态基流为该断面河流天然流量的30%,非汛期的11月~次年4月,按照该断面河流天然流量的10%下泄,同时开展下泄生态基流设施设计工作,并建立下泄流量监控系统,确保生态基流的泄放措施的可行、可靠。

  ②水质保护措施方面,要求强化管理,对流域水污染源的点源及面源污染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与污染负荷的消减。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推行以排污总量控制和废水达标排放为双重目标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保护渭干河流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严格限制审批各项新增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③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

  加强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对地下水水位变化及地下水开采量进行跟踪统计,统筹流域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综合利用,限制下游平原灌区的地下水超采。

  ④下泄低温水减缓措施

  对拟建的山区水库建设可能产生的低温水问题进行专题论证,详细分析低温水对下游农业生产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减轻不利影响;同时,应加强对低温水的观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合理利用和开发山区森林草场资源,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实施保护,禁止乱砍滥伐,乱垦滥挖等活动,维护山区生态系统的环境功能。

  ②加强荒漠河岸林草生态系统的管理,禁止樵砍和垦殖活动,适时供水,恢复植被。

  ③发展灌溉绿洲的同时,要加强荒漠植被的保护,禁止砍樵和超载放牧,防治土壤沙化和沙漠向绿洲推进。

  ④合理利用和保护山区森林和草地,禁止乱砍滥伐森林和滥垦草地,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植物群落: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乱捕滥杀野生动物。

  ⑤河道水量减少和水文情势变化,对河流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应测算河道基流,适当提出渭干河流域生态基流,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向良性发展。

  3、社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

  为了保护居民和施工人员人群健康,保证各类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发病种类和水平不因工程建设发生异常变化,需实施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包括环境卫生清理、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

  发电洞进口设置分层取水设施,减缓低温水对当地农业灌溉的不利影响。

  通过采取各类节水措施,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同时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水功能区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保障流域供水安全。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渭干河流域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与共存,达到流域灌区可持续发展,经分析认为本流域规划项目布局基本合理。只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对水资源的调配更加合理,在满足生活、生态用水的前提下,发展工农业,并认真开展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经过优化后的渭干河流域规划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规划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规划实施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任何关心本规划实施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七、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次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流域规划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流域规划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本次流域规划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流域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流域规划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参考环评单位意见后编制,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规划实施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规划实施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安排

  在流域规划环评两次网上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调查范围

  本次流域规划涉及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新和县、沙雅县和库车县等区域。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与规划相关的部门、流域规划周边范围内受影响的村庄及常住人口进行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本次流域规划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本次流域规划直接影响的公众,还包括规划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等。书面问卷调查发放,将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已在阿克苏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25日,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电话、传真等信息反馈。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告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报告书可发邮件索取或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工程院查阅。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两次信息向公众公开了本次流域规划的基本情况及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综合结论,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规划实施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规划的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审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八、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受规划影响的居民;相关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心规划实施的社会公众和行业专家。

  2、主要事项

  ①您对本规划的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②您认为渭干河流域环境现状如何?

  ③您对当前渭干河流域主要环境问题的看法?

  ④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渭干河流域的环境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能否接受?

  ⑤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⑥您对规划实施及环保措施的建议是什么?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流域规划所在地及周边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流域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19号

  邮编:843000

  联系人:张学荣

  联系电话:0997-212341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工程院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杨海峰、李欣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