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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钾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14 / :95
2018年6月,受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钾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公司完成了《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钾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钾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拜城产业园化工园区。
工程内容:新建年产10万吨硫酸钾肥生产线,副产12万吨工业盐酸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原料储罐区、产品储罐区和汽车装卸区、公用工程区和办公管理区等。工程总投资1177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废气主包括曼海姆炉天然气燃烧烟气、锅炉烟气、筛分破碎工段的含尘废气、HCl吸收装置尾气及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物料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2、废水:项目曼海姆法制硫酸钾为干法生产工艺,硫酸钾生产装置反应过程中不加入水,系统物料水分和氯化氢吸收水全部由副产品盐酸带走,无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以及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回用于HCl尾气吸收塔补水,不外排。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酸泵、循环水泵、凉水塔等,声源强度在75~105dB(A)之间。
4、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曼海姆炉使用洁净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经12根20m排气筒排放。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收尘效率为100%,处理率为99.9%,粉尘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曼海姆炉反应气通过6套尾气吸收装置处理,采用石墨冷却器+三级水吸收+两级降膜吸收+两级水洗处理,尾气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使用洁净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石主要污染物为SS、BOD、COD、NH3-N等,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总图布置时,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高噪声源与厂外道路之间布置一些低噪或不含声源的公建设施。在项目的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并要求制造厂家采取消音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强。对于噪声强度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硫酸钾破碎包装净化工序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可作为成品出售;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全部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防止易燃物质的泄漏和爆炸的爆炸事故,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也较低,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钾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方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承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资源能源需求,项目在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正常生产状况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风险预测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水平,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相比可以接受。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拜城产业园的各项环保政策、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达到设计水平,并且采纳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7月3日在拜城县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书面问卷调查在第二次公示结束后进行,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拜城县,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主要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可能受影响的群众。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为500份,回收量为478份。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反馈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与地址
建设单位: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拜城产业园化工园区
联 系 人:朱总
联系电话:13395308511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环评证甲字第100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1号B座501
联 系 人:屈建平
联系电话:18146971257
4、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向公众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4)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15)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计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拜城县甲天下硫酸钾肥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