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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10 / :118

  2018年6月中旬,受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天合公司已经编制完成了报告书初稿。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本工程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厂区中心点坐标为N41°4'51.12",E80°9'46.90",北邻宁波路,南邻温州路,西邻建设路,东临徐矿电厂。

  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设计建设安装2台116 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附属用房、布袋除尘器、引风及空压机房、脱硫增湿活化反应器、烟囱、干式煤棚、输煤廊及破碎楼、灰罐、输渣廊及渣仓、消防水池及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粉罐、脱硝用房、灰水池、地磅、门卫及大门、综合办公楼、机修车库、管件堆棚等。设计除尘方案确定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大于99%;脱硫方案采用炉内石灰石脱硫+尾部烟气干法脱硫,脱硫总效率85-90 %;脱硝采用LNB+SNCR(低氮燃烧+喷尿素法)联合脱硝,脱硝总效率90 %。除此之外,本工程总计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0.4 km(管道长度0.8km)的连接管线线,管径D1020×12。原有中继泵站增加回水加压泵一台,循环水量G=3000 m³/h,h=73 mH2O。功率P=800 KW。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7459.95万元。

  二、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清除现场、平整等施工活动,破坏了工程区域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植被的损失;扰动了表土结构,土壤抗蚀能力降低,还可能损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设施,导致地表裸露。本工程厂区占地面积56467m2(约合84.7 亩),工程区占地为荒漠,工程占地范围内植被将全部清除,占地范围内的生物量会有一定的损失,植被稀少,生物量很低。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厂区道路两侧及空地绿化,按15%的绿化率和10t/hm2的平均生物量估算,绿化面积为8470m2,补偿生物量56.5t,能够补偿一定的生物损失量。从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来说,该工程的影响不大。

  在运营期,厂区内植被绿化将有序布局,有着较好的乔、灌、花草合理搭配,植被的恢复能力较强,形成新的生态绿地景观以及工业用地景观、道路用地景观等,彻底改变原有的荒漠生态景观,使荒漠生态景观改变为现代化工业区景观。

  综上所述,本工程所在区域荒漠植被是主要的植被类型;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将采取补偿恢复措施、生态保护管理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成后对动植物的影响较小,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 空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施工扬尘,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工程结束后,其影响也相应消失。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煤场采用全封闭、洒水喷雾等措施将煤装卸、堆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石灰石、灰渣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所带来的环境空气影响降到最小。同时本工程采用炉内掺烧石灰+尾部烟气干法脱硫,采用LNB+SNCR联合技术脱硝,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各项指标均可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 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废水及软化水装置反冲洗水全部进入灰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喷洒降尘。供热管网内的水和循环冷却水停暖后排放,一年一次,属于清洁下水可排入开发区排水管网。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只要建设方严格按照拟定的环保措施进行,对生产和生活废水进行妥善处置,水污染影响很小。

  4. 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材料运输等过程。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是间歇性的、局部的和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产生的噪声只短时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本工程厂区周围没有噪声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主要对现场施工人员产生影响,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而且施工过程为临时性的,噪声源为不固定源,对局部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以为环境所接受。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预计本工程实施后,厂区内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各区域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4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管线施工土方主要来自于埋地敷设管线开挖造成的土方。本工程新建供热管线0.8km,施工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堤上,并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至阿克苏净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综上所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或减缓。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除尘灰和生活垃圾。本工程附近建设路有新疆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厂,建议水泥厂回收利用,考虑到灰渣综合利用的不稳定性,为保证灰渣的堆放,根据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分局关于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炉渣处理用地意见,规划静脉产业园内20亩用地为本工程的炉渣处理用地,灰渣处理用地500米范围内无拆迁的房屋和需赔偿的树木,水产,无压覆盖、无文物,不是军事禁区,不受洪水影响。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至阿克苏净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工程涉及的生产设施主要是总装机容量2*116MW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膛的燃煤量大,对锅炉的承压、密封和耐腐蚀要求较高,存在因炉膛破裂发生物料泄漏及着火爆炸的可能,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值,因此,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当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时,工作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及时向上风向撤退,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致死事故。本工程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状态下,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风险影响,是控制环境风险影响的有效途径。本次评价将以此为重点,针对工程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尽量减少对地表土层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壤的影响,并保护原有的植被;

  (2)施工期应及时清运施工中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并送到阿克苏净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应拆除临时建筑物,尽可能的恢复原貌;

  (4)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洒水防尘等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为了最大程度地削减工程施工对厂区周围景观和环境的影响,工程将利用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周围和所有空闲地种植树木和花草,产生污染源较多的车间将重点绿化。树种选用能适宜不同的生产区生长、能起防尘、吸噪、防害的树木和花卉。为了保证视线及行车安全,在各道路路口,宜种植高度不超过0.50m的灌木。根据阿克苏市长年主导风向等特点,宜在各功能生产分区间适当加大通道宽度,增加20~30m的绿化带。提高厂区绿化率,厂区绿化率达到15%。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本工程区域设置1.8m围栏,并通过洒水降尘、使用成品混凝土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设备的放置进行合理优化,尽可能少占土地,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入、占用,避免造成土地松动;

  (3)本工程锅炉选用布袋除尘器。脱硫采用炉内掺烧石灰+尾部烟气干法脱硫。脱硝工程采用LNB+SNCR 联合技术。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废水及软化水装置反冲洗水,这些废水全部进入灰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产废水全部实现了再利用。水量不足时,再补充一定量的新水。整个系统的废水一部分被炉渣、脱硫除尘渣带走,另一部分蒸发损耗,无废水外排。

  (2)生活污水。本工程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网。城市下水管网的水最终进入阿克苏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防治措施符合要求。

  (四)噪声保护措施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各类机泵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设计,风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机蜗壳外加装隔声材料,电动机采用无级调速拖动等减噪措施。对运煤汽车和煤场作业机械噪声采取控制作业时间和选用低噪设备。经预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成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灰和生活垃圾。锅炉灰渣有较广泛的用途,其主要化学成分为SiO2、Al2O3、Fe2O3、CaO、MgO等。其中粉煤灰与土壤的化学组成相类似,其颗粒组成(粘粒:小于0.005mm占9.5%,粉粒:0.05-0.005mm占58.5%,砂粒:0.25-0.05mm占32%)近似粉质砂壤土。灰渣经破碎后,表面粗糙,有棱角、孔隙率大、密度适中,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机械强度,所以适用于多种建筑材料,如建筑保温材料、空心砖、路基填料以及水泥填料等。布袋除尘器飞灰是筑坝和修筑高速公路很好的掺和料,在混凝土中掺入一定比例的干灰,可降低成本和改善混凝土的性能。研磨细的粉煤灰,可用作生产水泥的骨料或直接掺入水泥使用。

  本工程附近建设路有新疆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厂,建议水泥厂回收利用,考虑到灰渣综合利用的不稳定性,为保证灰渣的堆放,根据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分局关于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阿克苏市城区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炉渣处理用地意见,规划静脉产业园内20亩用地为本工程的炉渣处理用地,灰渣处理用地500米范围内无拆迁的房屋和需赔偿的树木,水产,无压覆盖、无文物,不是军事禁区,不受洪水影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至阿克苏净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城市集中供热是改善环境、改善大气质量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本工程的选址、选线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阿克苏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工程建成后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属可接受的范围,本工程的选址、选线从环保角度认为可行。

  本工程采用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合理,本工程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洪飚

  联系电话:0997-261620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

  邮政编码:8300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我公司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环评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6月25日至7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8月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通过随机交谈和填表咨询的方式展开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表发放地点主要是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区周围村民及厂区工作人员。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天合公司、我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天合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天合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天合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如何?

  3.您认为本工程所在地声环境现状如何?

  4.您认为本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现状如何?

  5.本工程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

  6.本工程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7.本工程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8.本工程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9.本工程实施后,对您工作(或居住)地区的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程度?

  10.本工程实施后,您对所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1.您认为本工程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12.您认为本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或加强哪方面的环保措施?

  13.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意义有哪些?

  14.您是否同意本工程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天合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