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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8-09 / :104

  2018年4月1日受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农产品加工园污水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且末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且末县有机农产品加工园区北侧,且末玉都机场南侧。

  总投资:1361.47万元

  建设年限:2018年~2019年

  建设内容:且末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AO+MBR膜分离技术,主要服务于有机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污水站进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管网4750m,管径DN400,尾水排放管3200m,管径DE110。预处理一体池1 座、CWT智能污水处理设备1 座、办公用房1 座,建设用地面积3.75亩。工程总投资1361.47万元。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且末县昆仑工业园(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区)是以农副食品加工、绿色有机食品、饮料制造业、畜产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加工区,位于且末县城西北部的巴格艾日克其盖卡什,距离县城约12km,距离新机场约2km,规划面积4.14km2,地势平坦,南高北低。

  本项目位于且末县有机农产品加工园区北侧,且末玉都机场南侧,中心坐标为N38°13′51.33″,E85°28′52.12″,高程1206m。污水处理厂四周为戈壁荒滩;北侧约350m为且末玉都机场;东侧约2.9km为其盖卡西村;南侧约830m为且末县昆仑工业园(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区)承天枣业和肉食品加工厂;厂区东侧约3.0km为车尔臣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处理措施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1)大气:施工作业、运输车辆运行等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机械尾气;

  (2)水环境: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声环境: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转、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为地基开挖、修建构筑物等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影响;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

  (1)空气影响因素分析

  污水厂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气体,重点产生于粗格栅、沉砂池、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为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本工程为非耗水性项目,只有生活用水取自新鲜用水,由市政供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水水质的影响,影响对象为浅层地下水。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①废水通过厂区污水设施直接渗入地下土壤而影响地下水;②园区排水管事故状态下,排放管道破裂,污水泄漏,致使地下水受到污染;③尾水在排放到尾水生态系统中时,尾水生态系统对地下水的影响。本工程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在采取项目可研及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预防污水渗漏等事故的发生,降低非正常情况发生概率,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固废影响因素分析

  污水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格栅的拦截物,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塑料、木块等漂浮物质;二是沉砂池沉砂物,主要是泥碎块、泥沙等细小沉淀物;三是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四是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影响因素分析

  本工程主要噪声包括有各种污水泵、污泥泵、输送机,这部分设备噪声属于机械噪声,此外还有鼓风机、空压机等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施工规范,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在工程要求范围内尽量减少土方的开挖程度,将挖出的土方堆存在划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堆场,以减少土方占道;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如水泥、沙子等,采取覆盖措施,减少起尘,并定时洒水,保持土方的潮湿,以减少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一部分经自然蒸发、其余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间水设置临时移动式厕所,生活污水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声环境:车辆运输及设备安装阶段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并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合理消纳。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定期清运。

  生态环境:临时施工场地便道及施工营地占地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占地恢复。建筑物料、弃土渣应就近选择低洼、平坦地段集中堆放,要设置土工布覆盖、截排水沟等措施,并及时用于填垫平整场地。对完工的裸露地面要尽早平整,及时绿化。管线施工过程中临时土方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及时回填,并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植被。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 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尽量密闭;② 在污水处理建构筑物周边合理采取灌、草、木结合的绿化体系,栽植对臭气有一定吸附作用的乔、灌木和花卉,在厂区周围种植高大乔木隔离屏障等措施,这些措施是改善厂区小气候,是降臭除臭的有效方法。④对栅渣、污泥等散臭污物及时处理清运,经常性的开展卫生清扫和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非耗水性项目,只有生活用水、滤膜清洗及药剂配制取自新鲜用水,由市政供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水水质的影响,影响对象为浅层地下水。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①废水通过厂区污水设施直接渗入地下土壤而影响地下水;②园区污水排放管事故状态下,排放管道破裂,浓水泄漏,致使地下水受到污染;③尾水排入下游进行荒漠绿化对地下水的影响。本工程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在采取项目可研及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预防污水渗漏等事故的发生,降低非正常情况发生概率,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同时污水厂工程建设有利于保护当地地下水资源,防止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而污染地下水。

  3.噪声防治措施

  (1) 设备采购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2) 平面布置应将地面强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将其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3) 本工程风机主要有罗茨鼓风机、鼓风机、轴流风机等,风机噪声主要来自进、出口部位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风机噪声控制在满足风机特性参数的情况下优选低噪声风机,风机进、出风口加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采用基础减振、管路选用弹性软连接,严把风机质量关,提高风机安装精度,减少风机的机械噪声。建议对鼓风机房采用塑钢中空玻璃窗或双层隔声窗,加强隔声效果,使其隔声量不低于30dB(A)。(4)加强厂区厂界绿化设计,合理的绿化可降噪2~3dB(A)。(5)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围墙设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m。

  根据噪声影响预测评价,污水厂建成后运行噪声对厂界昼、夜贡献值在42.0dB(A)~47.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间要求,可达标排放,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处理污泥吨数较小,所产生剩余污泥较少,无需专门的污泥处理设备,只需每月定期清理一次。将其运至且末县污水处理厂集中脱水,最后运送至且末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农产品加工园污水站工程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配套管网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9款“城镇供排水管网、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新疆且末县昆仑工业园(矿业加工区、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区)总体规划 (2010-2030)》;符合巴州环境功能区划,平面布局合理,选址合理,工程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可行,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通过管道排放至下游进行荒漠绿化。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经济角度考虑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公众参与显示本项目能够被公众认可,工程所采取的处理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且末县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且末县技术监督局办公楼)

  联 系 人:骆剑平 联系电话:139996101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辛庄路被软双新科技园B座205室

  联系人:鲍宏岩     联系电话:18899185967

  电子邮箱:406770650@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本报告通过公众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也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由本环评的编写人员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调查,调查过程中需要的设备、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

  3、工作时间表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发布,10日后完成现场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主要是项目评价区域附近企事业单位公众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代表,调查数量为100人。

  5、信息公开方式

  本项目于2018年7月30日在且末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jqmx.gov.cn/gsgg/113647.htm)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本次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众。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 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 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 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 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 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