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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急救中心、外科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25 / :88
2018年6月,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急救中心、外科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急救中心、外科楼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补做环评)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47'20.28",东经87°35'59.37"。
建设内容:自治区中医医院急救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316.28m2,总建筑面积12283.77m2,地上8层,地下1层,内部设置急诊门诊、急诊病房、杏林餐厅、汉餐厅、肛肠科、肾病科等;项目共设置床位数126张,其中急诊床位数为36张,肛肠科床位数60张,肾病科床位数30张。
自治区中医医院外科楼占地面积为2775m2,总建筑面积为36405.02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681.78m2,主要为地下车库、配电室、板换间、库房,停车泊位数100个;地上13层(局部12层),建筑面积为31723.24m2,其中:一层为保卫科、CT、核磁二室、放射科;二层为检验科、烧伤整形外科医生办公室、采血室、中心药房、皮肤科过敏源测定检验室、真菌室、功能科(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骨密度、动态血压、运动平板、经颅多普勒彩超、门诊计划生育室)、急诊腹部彩超、急诊心脏彩超;三层为骨科,四层为耳鼻喉、网络中心、骨科,五层为外二科(泌尿外科、普外二科),六层为普外一科、会议室、妇科,七层为眼科、会议室,八层为普外三科、图书馆、心胸外科,九层为神外二科、ICU三组、神外一科,十层为脑病一科、脑病二科,十一层为外科ICU、手术麻醉科,十二层为营养科办公室、电工房、肠内肠外营养室、会议室,十三层为输血科;设置床位数为602张。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9625万元,其中急救中心投资1625万元,外科楼投资8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由于本项目已运行多年,现属于补办环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不存在,故本评价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用集中供暖,无采暖废气产生;急救中心、外科楼洗浴热水及消毒依托现有燃气锅炉。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下述三个方面:①餐厅烹饪过程排放的油烟;②餐厅燃烧天然气排放的污染物;③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气体。
本项目运营期餐厅油烟产生量为1.37t/a,经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按85%计)净化后,排放量为0.21t/a。由于油烟为间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餐厅做饭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量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污水处理过程会有恶臭气体产生,外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原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九家湾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汽车进出噪声、污水处理站的设备噪声、社会噪声等,采用减振、隔音、材料消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使边界及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的要求。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医疗废物交由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由市政垃圾储运车收集送往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餐厨垃圾应经密闭、防腐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后,由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监管中心)进行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医院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对污泥投加石灰稳定、浓缩消毒后交由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由上述可知,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只要加强管理,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运营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安装排烟烟道,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再经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大于85%)处理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场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相关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加强管理和维护,做好管道防腐,杜绝因管道腐蚀、破裂造成项目运营期废水泄露而散排环境,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选用低噪声水泵。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将水泵布置在地下,尽量远离病房区。
通过加强管理、减少营业过程中人员产生的喧哗声,经过室内墙体隔声减噪,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交由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由市政垃圾储运车收集送往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餐厨垃圾应经密闭、防腐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后,由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卫运行监管中心(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监管中心)进行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医院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对污泥投加石灰稳定、浓缩消毒后交由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与周围用地性质相协调,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有很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治理后,项目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联系人:胡亦农
联系电话:0991-5819017
电子信箱:244267699@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邮政编码:210042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8
电子信箱:106557573@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简述
本次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项目环评现场踏勘、调查及项目环境影响预测阶段,在项目区周边通过张贴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第二轮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至环保部门审批阶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公众和有关专家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