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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保产业协会
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8-07-23 / :85
2018年7月,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二期)
2、项目建设地点
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西区发展二路,项目中心坐标为:E75°55′28.44588″,N39°32′24.19316″。
3、项目建设内容
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临街商铺、废钢生产加工等,主要集散产品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电子废弃物、 废橡胶等。
4、建设规模
废纸回收量约5000吨/年;废塑料回收量约15万吨/年;废钢铁回收量约10万吨/年;废电子产品回收量约2万台/年;废有色金属回收量约5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西区发展二路
联 系 人:陈子伟
邮 编:844000
电 话:139099890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46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体育健身休闲园8号中福5号楼508、509、510、511室
邮政编码:100000
联 系 人:王艳霞
联系电话:0991-3777705
电子信箱:149902523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分布及环境质量现状。
(2)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工程特点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找出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本评价工作的重点。
(3)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5)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次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自治区环保厅受理后,由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职能的处室委托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导则、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3、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主要征询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的建议。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现场调查、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喀什伟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