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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2018-07-20 / :77

  2018年6月,麦盖提县昆仑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现向公众公示本项目报告书有关信息,并征询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

  (2)建设单位:麦盖提县昆仑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托万塔瓦尔克斯克村,项目东南、西北侧为空地南侧500m处为教育感化中心。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77°42′44″北纬38°50′47″

  (4)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66886.6m2,建筑面积363470.8m2,新建圈舍、犊牛舍、凉棚、辅助用房及配套门卫、消毒室、场区配套水电、道路,购置安装饲喂设备等。

  生产规模为年存栏安格斯肉牛4000头,年出栏1600头肉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是由于机械、人工的施工及挖方填土而引起施工扬尘的增加;二是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1. 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和施工机械洗涤或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油污水及场地冲洗、混凝土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由于水质较为澄清,可回用作施工用水及道路的洒水,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 声环境影响

  主要是各类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区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分布,因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夜间不施工,施工期为间断施工,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1. 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上述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臭气和饲料加工粉尘。通过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气污染源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堆肥区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无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牛群叫声,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污,病死牛尸、医疗废物、废包装材料、除尘灰、职工生活垃圾等。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臭气主要来自于牛舍。牛舍采用秸秆垫料进行物理除臭,并采用生物除臭技术对牛舍进行定期喷洒除臭;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上述臭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恶臭污染物NH3、H2S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制的要求,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0%)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垫草垫料养殖方式,牛尿基本被垫料吸收。因此,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近期清掏运至场区堆肥场堆肥处置,远期依托麦盖提县拟建的有机肥厂经发酵处置后制成商品有机肥,无废水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风机、水泵采取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项目牛舍内全部采用水泥地面加原位生态发酵床技术(垫草垫料),牛舍粪便及废弃垫料经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后还于农田。

  项目产生的病死牛尸、分娩物(妊娠胎盘)采取无害化处置(安全填埋方式);医疗垃圾集中收集暂存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饲料拆包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暂存于饲料加工车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饲料加工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拌入饲料中喂牛。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后,工程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诸多方面分析,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地方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工程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均较好。在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固废等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在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后,产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麦盖提县昆仑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财政局四楼办公室

  联 系 人:杜会龙

  邮 编:844600

  电 话:13565655861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46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体育健身休闲园8号中福5号楼508、509、510、511室

  邮政编码:100000

  联 系 人:乔工

  联系电话:0991-3777705

  电子信箱:2640242244@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范围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直接影响的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所能影响到的环境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广泛征询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知道或了解该项目?  

  2.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如何?

  3.您认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如何? 

  4.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如何?

  5.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如何?

  6.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如何?

  7.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如何?

  8.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如何?

  9.您认为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如何?

  10.您认为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程度?

  11.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12.采取环保措施后,您能接受您所关注的环境问题吗?如不能接受,请简单说明原因。

  13. 总体而言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14. 您认为建设项目环保措施是否能到达预期效果?                         

  15.在环境保护方面您有什么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麦盖提县昆仑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