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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鑫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8-07-20 / :90

  2018年3月,受和田皖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皖鑫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相关内容公示,请关心该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皖鑫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和田皖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墨玉县北京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7°8′6″,东经:79°37′26″。

  (5)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万元。

  (6)工程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6666.67m2,建筑面积为24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办公生活区、绿化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含附属配套)。其中,建设一栋建筑面积1800m2的厂房,办公生活用房500m2,堆场面积为3000m2,道路地坪8216.67m2,绿化面积600m2。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现场的扬尘。主要包括土方的挖掘、堆放以及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水泥和砂子等装卸、堆放产生的扬尘;搅拌机、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其中挖土、填方和车辆运输扬尘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重要环节。

  运营期:原料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36,本项目生产车间安装排风设施,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预测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522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旧地膜堆放在堆场,地膜上附着的泥土可能产生扬尘,无组织排放。堆场设置篷布遮盖,定期洒水进行降尘。

  员工食堂烹饪时会产生油烟,员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少量机械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SS、氨氮。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新型集成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该垃圾属无毒固体废弃物,在施工场地集中堆放,运往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拉运,避免对施工区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定期清理运至墨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经破碎后重新投入生产环节,全部回收利用;清洗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

  4.噪声

  在施工期间需动用的主要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空压机、起重机和各类车辆等机械设备,这些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多在90dB(A)左右。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均为暂时性的,只在短期对局部环境和施工人员造成影响。待施工期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

  运营期间产生噪声的设备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结果显示,产生的非甲烷总统、粉尘可达标排放,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处置去向明确,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总体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在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评价范围及可能受影响的范围

  镇区居民。

  2.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3.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表由评价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4.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3月14日在墨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上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2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www.xjhbcy.cn)上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并向环评单位提供公众参与最终反馈结果。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发邮件至569515505@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田皖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墨玉县北京工业园区

  联系人:祝金保

  联系电话:1389946056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编号:国环评证乙字4028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环园路739号

  4、本次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镇区内相关人员。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3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和田皖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